看守所和拘留所有什么区别?最核心的区别是"关什么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刑事羁押场所;拘留所关押的是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以及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属于行政处罚和司法拘留的执行场所。简单说,进看守所意味着涉嫌犯罪,进拘留所多半是行政违法。
先说结论
五个维度看区别:
① 性质:看守所是刑事羁押场所;拘留所是行政处罚拘留、司法拘留的执行场所;
② 对象:看守所关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部分短刑期罪犯;拘留所关的是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
③ 期限:刑事拘留到批捕决定最长可达三十七日;行政拘留一般五日至十五日,合并执行不超过二十日;
④ 会见:看守所侦查阶段家属不能会见,只有辩护律师可以;拘留所被拘留人依法享有通信和会见权利;
⑤ 家属对策:进看守所——尽快委托律师;进拘留所——按会见规定探视、了解案由。
一、关押对象完全不同
| 项目 | 看守所 | 拘留所 |
|---|---|---|
| 主要对象 | 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被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被法院决定拘留的人 |
| 其他对象 |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 | — |
| 法律性质 | 刑事羁押 | 行政处罚、司法拘留的执行 |
| 主管 |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 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 |
一句话区分:看守所对接的是"刑"(刑事案件),拘留所对接的是"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
二、羁押期限差得很远
看守所里的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三项相加,从刑事拘留到批捕决定,最长可达三十七日。
拘留所里的行政拘留:一般违法行为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此外,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可以决定司法拘留,也在拘留所执行。
三、家属能不能见
这是家属最关心的问题,两者差别很大:
- 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在侦查阶段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家属一般不能会见,只能送必要的生活用品、存款(按看守所规定)。案件判决生效后,按看守所的会见规定安排会见的可能性才变大。
- 拘留所: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的通信权利和会见权利。家属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会见;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四、家属应该怎么做
先弄清关在哪里、因为什么
向办案机关索取或了解拘留通知书,上面写有涉嫌罪名、羁押场所、办案单位;
如果是看守所(涉嫌犯罪)
尽快委托辩护律师。律师可以会见、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提出法律意见,这是家属在侦查阶段最有效的介入方式;
注意取保候审的时间窗口
刑事拘留后至批捕决定作出前,是申请取保候审的关键期;批准逮捕后仍可申请,但难度明显上升;
如果是拘留所(行政拘留)
了解案由和拘留期限,按会见规定探视;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警惕"捞人"骗局
看守所、拘留所均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任何声称"花钱捞人""有关系放人"的说法,多数是诈骗。
五、常见问题
被刑事拘留,是不是就等于被判刑了?
不是。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不是刑罚。案件还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判刑,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家属什么时候能见到人?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侦查阶段家属一般不能会见;辩护律师可以依法会见。判决生效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安排会见或探视。
行政拘留会留案底吗?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会形成公安行政管理记录,但不是刑事犯罪记录(俗称"案底"通常指刑事犯罪记录)。不过,在特定情形的政审、资格审查中,行政处罚记录仍可能被查询到。
两种拘留可以同时存在吗?
可以出现衔接情形。例如行政拘留期间发现涉嫌犯罪,可能转为刑事拘留,羁押场所也相应从拘留所变更为看守所。
拘留所里能通信吗?
能。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的通信权利,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同时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管理规定,通信内容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六、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 《拘留所条例》第二条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点提醒:① 看罪名不看名称——收到"拘留通知书"要看清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前者在看守所、后者在拘留所;② 涉嫌犯罪要尽快委托律师,侦查阶段的会见权只有律师能行使;③ 不要相信"花钱捞人",这类承诺多为诈骗。
一句话总结
看守所与拘留所的核心区别在关押对象和法律性质:看守所羁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刑事羁押场所,侦查阶段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拘留所关押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被拘留人依法享有通信和会见权利。刑事拘留到批捕决定最长可达三十七日,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进看守所要尽快委托律师,进拘留所可按会见规定探视。
延伸阅读:刑事案件的报案流程是怎样的?、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违反会怎样?、刑事拘留后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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