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拍火了、短视频火了,随手一拍就可能把路人拍进去。反过来,自己的照片被商家拿去宣传、被做成表情包、被人 AI 换脸,也常常不知道该不该较真。肖像合理使用这条规则,就是划这条线的:哪些可以不经同意,哪些必须征得同意。

⁠​‌​‌​​‌​‌‌‌​‌​‌​​‌‌​‌​​‌​‌​​‌‌‌​‌​‌‌‌​‌​‌​‌​‌‌​​⁠
关键结论
  • 原则: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肖像权。
  • 五种合理使用: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科研、新闻报道、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展示特定公共环境、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
  • 两个限定词:「必要范围内」「不可避免地」,这是判断的核心。
  • 超出即侵权:商业使用、丑化加工、AI 换脸伪造,一般不适用合理使用。
  • 维权要点:先固定证据、再发通知、最后起诉,三步走。

一、原则与例外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二款专门针对摄影师、摄像师:即便照片是你拍的、著作权是你的,没有经过被拍摄者同意,也不能随意发表、展览、出租。这一点常被误解为「我拍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法律明确否定了。

二、五种合理使用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逐条看边界:

第一项,学习科研。 两个限定:使用「已经公开」的肖像,且「在必要范围内」。拿网上的照片做课堂案例分析,通常可以;把照片印在教材封面上销售,不行。

第二项,新闻报道。 关键词是「不可避免」。报道一场火灾,镜头里有围观群众,属于不可避免;报道某企业产品,特意把路人拍成背景做广告,不属于。

第三项,国家机关履职。 通缉令、寻人启事、执法记录,属于这一类。但要在「必要范围」内,不能顺手拿去做宣传。

第四项,展示公共环境。 拍城市风貌、旅游景点、街景,画面里有人属于不可避免。但如果镜头专门对着某个人拍、以人物为主体,就不是「展示公共环境」了。

第五项,兜底。 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自身权益,比如寻找走失老人、曝光违法行为。

三、街拍到底算不算侵权

这是问得最多的问题。判断三步:

第一步,人物是不是画面主体。 主体是景,人是点缀,倾向合理使用;主体是人,景是背景,需要同意。

第二步,有没有公开传播并获取利益。 自己存着看,一般不构成;发到社交平台获取流量、接商业推广,性质就变了。

第三步,有没有丑化、污损、暗示性配文。 配文暗示某种身份、行为,或者做特效丑化,即便肖像本身普通,也可能侵害名誉权、人格尊严。

实务建议:街拍要发布,能打码就打码;不能打码的,尽量避开正面清晰可识别的面部;用于商业用途的,一律取得书面授权。

四、几种常见场景

商家拍顾客做宣传。 不属于合理使用。店里贴「本店有权使用顾客影像」的告示,也不能替代同意——格式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效力存疑。

单位拍员工做内刊、公众号。 内部宣传、非商业用途,风险较低,但仍建议事先告知;用于对外招商、产品广告的,应当取得同意。

做表情包。 自用娱乐,风险低;上传平台传播、商用,属于典型的未经同意使用,还可能构成丑化。

AI 换脸、AI 拟声。 民法典明确把「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列为侵权方式。用他人面部信息生成视频,即便标注「娱乐」,也可能同时侵害肖像权、声音权益,情节严重的涉及刑事犯罪。

监控与人脸识别。 商家安装摄像头采集人脸,涉及个人信息处理,要遵守单独同意、最小必要等规则,与肖像权是两套并行的规则。

五、被侵权了怎么办

第一步,固定证据。 网页截图、录屏、公证或者可信时间戳,记录发布时间、账号、阅读量、点赞转发数。证据不固定,后面很难主张损失。

第二步,发通知要求删除。 向发布者、平台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删除、断开链接。平台接到有效通知未及时处理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步,主张责任。 可以要求停止侵害、删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赔偿包括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第四步,情况紧急申请禁令。 侵权行为正在进行、等判决来不及的,可以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立即停止。

六、常见误区

误区一,「公共场合拍的就可以随便发」。 公共场所不等于放弃肖像权,关键看使用方式和目的。

误区二,「不赚钱就不算侵权」。 合理使用不看是否营利,看是否落入法定情形、是否在必要范围内。

误区三,「照片是我拍的,版权归我」。 著作权与肖像权是两项权利,行使著作权不能侵害他人肖像权。

误区四,「明星就可以随便用」。 公众人物的肖像权限制更多,但仅限于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报道评论,商业使用仍要授权。

旅游照片里有路人,发朋友圈算侵权吗?

一般不构成。朋友圈属于小范围分享,人物不是主体、没有丑化或者商业利用的,通常落入合理使用或者不构成实质侵害。用于商业推广的,另当别论。

公司公众号发文配了员工合影,需要每人同意吗?

建议取得同意。内部宣传风险较低,但对外发布属于公开使用,取得书面同意最稳妥,也能避免离职后的争议。

被人 AI 换脸做成不雅视频传播,能索赔多少?

可以主张停止侵害、删除、赔礼道歉、精神损害赔偿及维权合理支出。金额由法院根据传播范围、主观恶意、后果等酌定;情节严重的,同时报警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避坑

「我只是随手一发」是这类纠纷最常见的起点。发布前想三秒:画面里的脸清不清楚、用途是不是商业、对方愿不愿意。三秒钟能省掉一场官司。

延伸阅读:

肖像权的基本规则见肖像权,被丑化、污损同时可能侵害名誉权;AI 换脸、AI 拟声的最新裁判口径见AI 换脸、AI 拟声未经同意就用:最高法明确这算侵权;规范原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类文章都在人格权栏目。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