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等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怎么办理?本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梳理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渠道与时限,并附2026 年新旧口径差异与相关事项内链,供办税人员对照操作。
先说结论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渠道: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场所) 报送材料:《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 事项分类:优惠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一、什么情形要办
· 纳税人发生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等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
二、要报什么资料
- 必报资料**
- · 《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2份
- 特定情形加报**
- · 提供除“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及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和向境外单位转让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技术“以外的跨境应税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申请免征增值税的。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复印件(1份)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对于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凡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注明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可不再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其他证明材料)(1份)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实际发生国际运输业务的证明材料(1份)关于纳税人基本情况和业务介绍的说明(1份)依据的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复印件(1份)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1份)纳税人发生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应税行为《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2份)享受零税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申报时需报送的材料和原始凭证(1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以下列材料之一作为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1.旅游服务提供方派业务人员随同出境的,出境业务人员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出境业务人员超过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证件复印件。2.旅游服务购买方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旅游服务购买方超过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证件复印件。(1份)
三、怎么办:渠道、流程与时限
备齐资料
按上节清单逐项核对(共 1 项),需要提交纸质件的提前复印;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登录渠道
首选 电子税务局 线上办理;线上无法办结或属于特殊情形的,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填报报告表
按事项要求填写报告表/备案表,涉及多页附件的按顺序上传或装订。
提交报送
线上提交或窗口递交,税务机关对报送信息的完整性和逻辑性进行审核。
办结确认
即时办结;留存受理回执或系统办结截图备查。
后续衔接
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办理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本事项涉及的资料按规定年限留存备查。
四、新旧法差异(2026 口径对照)
五、审核要点与易错点
资料: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要点: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资料: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实名: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资料: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无法提供境外资料原件的,可只提供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资料:提交备案的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合同、境外资料原件为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要点:纳税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属于跨境应税行为,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要点:纳税人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该项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 2026 新口径提示:涉及增值税的申报期限、起征点与进项抵扣,自 2026-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施行后按新口径执行,详见下文"新旧法差异"小节。
常见问题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去哪里办?
主管税务机关。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多久能办完?
即时办结。线上提交且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般可即时办结。
办这个事项收费吗?
不收费。
需要带什么资料?
共 1 项:《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
办完后还要注意什么?
按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按期申报;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等关联事项的,按对应指南另行办理(见文末相关事项内链)。
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是什么?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法条依据
- > 本篇法条依据分两级:以下 2 条已与本地法规库全文逐条核对(标注 ✓);其余为文号/章节级引用,只列依据、不摘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时,以下列材料之一作为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一)旅游服务提供方派业务人员随同出境的,出境业务人员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出境业务人员超过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证件复印件。(二)旅游服务购买方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旅游服务购买方超过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证件复印件。(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设定依据(文号引用)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该文件暂未收录本地法规库,本篇仅列明设定依据,不引用原文)
- > 以上法条已逐条与本地法规库全文核对,条文内容一致;引文中"……"为省略部分,全文见本地法规库。
- > ★说明: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渠道与时限,源自 12366 办税指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事项(2023-05-30 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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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按"主管税务机关—即时办结—不收费"办理,资料齐、走线上、按期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