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受伤赔偿,第一件事不是谈钱,而是分清走哪条路:有养老金的返聘者走人身损害赔偿,没有养老金的超龄在职者可能还走得通工伤。两条路的赔偿项目、举证、责任比例完全不同,混着谈只会吃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一、先分岔:走工伤还是走人损
- 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单位是劳务关系,受伤不走工伤,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依据如上。这是本文讨论的主线。
-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含未领退休金的进城务工农民)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可能仍走工伤,依据是人社部发〔2016〕29号意见,相关分岔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受伤,还能认定工伤吗?一文中拆过。关系定性总览见退休返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再就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二、人损路径下能赔什么
按《民法典》第1179条等人身损害赔偿规则,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含辅助器具)、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的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几点实务差异值得注意:
- 误工费照赔:超过退休年龄不等于没有劳动收入,有返聘工资流水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这一点已有明确裁判支持;
- 没有的工伤专属项目: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是工伤待遇目录里的,人损路径没有;
- 残疾赔偿金按城乡居民标准,与工伤按本人工资和地区口径计算的结果可能一高一低,个案要算账比较;
- 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损有、工伤无,别漏主张。
三、责任比例:看双方过错
工伤是无过错责任,单位赔全额;人损不同,按过错分担。返聘人员违章操作、忽视明显警示的,可能自担一部分。单位有过错的典型情形:未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设备、未做安全培训、安排超体力作业。另有两条容易踩的线:
- 协议里的“工伤概不负责”“伤亡自负”条款无效,违反安全保护的强制性规定,签了也拦不住索赔;
- 第三人选成的伤害(如在单位安排的通勤车上被撞),可以同时向第三人索赔和向单位主张,规则见提供劳务时受伤,接受劳务一方和侵权第三人怎么分担责任?。
四、给返聘者和单位各三句话
给返聘者:留存劳务协议、工资流水、现场证据;主张误工费别自我设限;和解前先做伤残鉴定再核数。给单位:把安全投入做在前面;给返聘人员买雇主责任险或人身意外险转移风险——这是目前最经济的做法;协商协议时别写免责条款,写了也无效,反而激化矛盾。
五、相邻问题
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新政策(单险种参保、按项目参保)见超龄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出事怎么赔;返聘协议被提前终止有没有补偿,见返聘人员被辞退补偿标准。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