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不给钱,承揽人能扣下做好的东西吗?可以,法律给了承揽人留置权和拒绝交付的权利:定作人没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也有权拒绝交付。 但前提是当事人没有相反的约定,而且留置要守住边界,不能乱扣一气。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三句话:① 定作人未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② 这项权利有例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就从约定;③ 扣东西的目的是催付欠款,不是随便处置,处置方式和范围都要合法。

一、不付钱能扣东西,法律依据在哪

结论:定作人欠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时,承揽人对成果享有留置权,也有权拒绝交付。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条给承揽人两类工具:一是留置权,二是拒绝交付。通俗说,东西做好了先别急着交,等对方把该付的钱付了再说。要注意「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合同里约定必须先交付、后付款,那就要按约定来,不能想扣就扣。

二、扣的是哪些东西

结论:扣的范围是「完成的工作成果」,不能扩大到别的财物。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正常情况下,承揽人完成工作应当交付成果、提交必要资料,定作人应当验收。留置和拒绝交付是在定作人欠款时的一条例外通道,针对的是完成的工作成果本身。所以别拿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工具或者其他无关财物来抵账,那超出了本条给的范围。留置权本身怎么用、有哪些限制,可以参阅留置权:扣着对方的东西要债,合法吗。

三、扣的时候别把自己也拖进去

结论:成果本身要合格,扣留也不能让损失白白扩大。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换句话说,成果自己就不合格,定作人本来就有抗辩和追责的空间,这时候承揽人再强硬地扣着不交付,反而容易处于被动。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先把成果的质量问题说清楚,再就欠款部分主张留置或者拒绝交付,两头都站得住。

四、实际操作怎么走

结论:先固定欠款事实,再书面主张,最后依法处置。

跟着做
1

把合同、送货单、验收记录、付款记录整理好,算清到底欠多少、欠的是什么款。

2

书面通知定作人,明确欠款金额和期限,告知在付清前将留置或者拒绝交付成果。

3

妥善保管留置物,别让它损坏、贬值,也别擅自使用或者转卖。

4

对方仍不付款的,再依法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处理,不能私下随意处置。

注意避坑

两个提醒:① 留置和拒绝交付都有个前提,就是当事人没有相反的约定,签合同时要看清付款和交付的先后安排;② 留置期间要妥善保管成果,弄坏了可能要自己赔,别为了催款反而添了新责任。

定作人一分钱没付,我能一直扣着成品不交吗?

定作人未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就按约定处理。

我能扣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工具来抵账吗?

留置针对的是完成的工作成果本身,别随意扩大到其他无关财物上。

扣下来的东西,我能自己卖掉吗?

不能随意处置。留置是为了催付欠款,处置方式和范围都要合法,否则可能承担新的责任。

成果本身有质量问题,还能留置吗?

成果不合格时,定作人本就可能主张修理、重作、减少报酬或者赔偿损失;承揽人主张留置前,最好先把质量问题说清楚。

一句话:对方不付钱,成果可以留置也可以拒绝交付,但限于完成的工作成果本身,且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相关情形还可参阅定制的家具、衣服不想要了,能退吗?与定作人中途通知解除合同,承揽人的损失怎么算?。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