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怎么申请?分诉中保全与诉前保全两条路径,都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诉中保全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是否责令提供担保;诉前保全则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还需注意一个关键时限:诉前保全措施作出后三十日内不依法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以下把申请条件、担保与时限逐项讲清。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诉中保全:诉讼进行中提出,由受诉法院管辖,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的裁定驳回。 ② 诉前保全: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之前提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保全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适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③ 紧急情形: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④ 诉前保全的三十日期限:采取措施后三十日内不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⑤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法后,法院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两条申请路径

跟着做
1

确定路径

案件已经起诉的走诉中保全;尚未起诉但对方有转移财产迹象、情况紧急的走诉前保全。

2

找准法院

诉中保全向受诉法院提出;诉前保全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3

提交申请

写明请求事项、保全理由、财产线索与数额,并附相应证据;申请不符合条件的,法院不予采取保全措施。

4

落实担保

按法院要求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实践中常见为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全责任险保单等,具体以受案法院要求为准。

担保与时限要点

要准备的材料
  • 诉中保全:法院"可以"责令提供担保,是否要求担保由法院结合案情决定
  • 诉前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属于硬性要求,不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 四十八小时:情况紧急的,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 立即执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三十日:诉前保全后三十日内不依法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解除情形: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实践中常见的情形

真实案例

借款纠纷中,出借人担心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存款、变卖房产的,可以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诉中保全,请求冻结相应银行账户或者查封房产。

买卖合同纠纷中,对方已经出现撤资、转移货物迹象、情况紧急的,可以在起诉前申请诉前保全,但须先提供担保,并在三十日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申请保全需要交纳申请费,由申请人先行预交,最终按责任由败诉方负担或者分担。申请保全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因此申请前应核实财产线索与权利基础,避免超范围、无依据的保全。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常见问题

诉中保全一定要提供担保吗?

不一定。诉中保全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是否责令提供担保,法律用语是"可以"而非"应当";但诉前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该如何取舍?

已经起诉的走诉中保全;尚未起诉但情况紧急的走诉前保全,并务必在三十日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有什么区别?一文对两者差异有专门梳理。

保全申请错了会有什么后果?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可参考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要赔对方损失吗了解。因此申请保全应当有相应的权利基础和明确的财产线索。

对保全裁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保全的财产范围有无限度?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