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现金做担保,怎么申请财产保全?没有房产现金也能申请保全,关键在选对法院认可的担保方式:诉讼中保全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担保、要求多少,可以用保全责任保险、担保公司保函或者第三人财产担保替代。

很多人以为申请保全必须拿房产或者现金作担保。其实法律对担保的要求"因时因案而异",可结合财产保全怎么申请?需要提供担保吗?理解。

先说结论

担保要求因时因案而异:诉前保全原则上应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可酌情处理;诉讼中申请保全,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是否要求担保及数额。没有房产现金的,可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或者由担保公司出具保函、提供第三人财产担保。

一、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担保要求不一样

两种情形要求不同:诉讼中申请保全,要不要担保、担保多少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诉前保全原则上必须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可酌情处理。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第二款)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三款)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二款)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三款)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没有房产现金,担保还能用什么

法律没有把担保形式限定为房产和现金,只要能为法院接受,方式可以灵活。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区分清楚:诉前保全原则上应当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按请求数额提供,诉前行为保全数额由法院决定;诉讼中保全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是否要求担保及数额。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在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时,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第二款)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第三款)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

常见的替代方式有: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单和担保函;由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由案外第三人以其财产提供担保。是否被接受、金额以受理法院审查意见为准,可对照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有什么区别。

三、时限要记牢,保全错了要赔

情况紧急的,法院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诉前保全后三十日内不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解除保全。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3-07-2-392-001 · 案号 (2021)最高法民申6277号 · 最高人民法院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3-16-2-392-001 · 案号 (2015)焦民再二终字第00035号 ·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裁判要旨是裁判文书原文的节录,案件审理时适用的是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法已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而废止,相应规则现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承继。

注意避坑

保全不是"随便申请",冻结、查封他人财产会影响对方的正常经营和生活,申请错误造成损失的需依法赔偿,可参考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要赔对方损失吗。不同法院对担保形式和比例的把握存在差异,切勿仅凭他人经验套用,务必以受理法院口径为准。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