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共 3 篇

水源保护区建项目:一级看用途、二级看排放、准保护区看程度

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分成三级三档禁令: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准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以及改建增加排污量的项目。三档的罚格相同,都是十万到五十万,并报经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这一篇讲清三档禁令的判断标准、为什么罚格相同、以及罚款与拆除关闭为什么必须同时作出。

法条深读 #行政处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污染 2026-10-29

泉域、落水洞、岩溶漏斗上建项目:十万到五十万,还要拆除或者关闭

泉域保护范围以及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是地下水最脆弱的地带——污染物进去只要几小时就能到达含水层,出来要几十年。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对这类区域单设一条:新建、改建、扩建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建设项目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这是旧法没有的全新条款,也是全节唯一"罚款之外必须拆"的条文。这一篇讲清四个地理概念、结果要件与性质要件的读法之争,以及与环评、水源保护区条款的分工。

法条深读 #行政处罚#企业合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2026-10-29

环评未批先建:什么项目必须做环评、直接开工的代价

生态环境法典第八十二条界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写入温室气体排放环评,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报告书、报告表未依法经审批或未获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本文讲清哪些项目要做环评、环评三档怎么分、未批先建的法律后果,以及与旧环评法衔接的注意事项。

法条深读 #生态环境法典82条#环评未批先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202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