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生态流量 共 2 篇

合理流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与地下水双控:水资源保护的三道闸

**水功能区划还在,核定纳污能力那一段没了**——《水法》第三十二条用三款篇幅规定水功能区划的拟定、批准、备案,再用一款要求核定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只留了一句"国家建立健全水功能区划制度",把监测主体换成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注意维持"改成了"应当保障维持"**——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把《水法》第三十条的注意义务升级为结果义务,还把《水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搬了过来,只删掉"环境"二字。**饮用水水源地从"保护区"改成"名录"**——这是制度替换,不是措辞调整;《水法》第三十三条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仍在,但法典另立了名录管理和水量保障优先目标。**地下水从"严格控制"升级为"双控加储备"**——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新设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两个指标、地下水储备制度,明确"除特殊干旱年份以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外,不得动用地下水储备",这是《水法》第三十六条完全没有的内容。

法条深读 #生态流量#生态环境法典第783条#生态环境法典第784条 2026-10-29

生态流量怎么定、谁来保证:江河湖泊岸线分区与围湖造地禁令

**八条三层**——总纲与分工(第七百四十六条、第七百四十七条)、水量与岸线(第七百四十八条、第七百四十九条、第七百五十条、第七百五十一条)、生物与工程(第七百五十二条、第七百五十三条)。**生态流量是三级递进**:水行政部门与流域管理机构确定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和湖泊生态水位管控指标,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水利水电与航运枢纽把生态用水调度写进日常运行调度规程。**三类岸线三种强度**:海洋自然岸线是“控制制度加禁止违法占用”,一般江河湖泊岸线是“分区管理加最大程度保持自然形态”,长江流域岸线是“特殊管制加保护规划”。**围湖造地是绝对禁令**:第七百五十一条第二款列了五种行为,没有例外。**过鱼设施没消失**:湿地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过鱼设施义务,在法典里拆到了第七百九十七条第四款(渔业角度)和第八百一十六条第二款(野生动物角度),后者还确立了“避让优先、无法避让才补救”的两阶义务。

法条深读 #生态环境法典第746条#生态环境法典第747条#生态环境法典第748条 202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