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建设单位责任 共 4 篇

工地被罚两笔钱:方案没做罚一笔,造价没列入罚到停产整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列三项,全是资料与监督义务,没有一项要求噪声超标:方案没做、建设单位没监督落实、拿了证明没公告。罚格五千至五万,拒不改正五万至二十万。但真正要紧的变化在条文之外——旧法里「造价未列入」这一项被搬走了,搬到了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罚格从五千至五万变成二万至十万,拒不改正十万至一百万并责令停产整治。搬一次家,重了二十倍。

法条深读 #行政处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2026-10-29

房子盖得太吵:民用建筑隔声设计不达标的处罚与拆除风险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一个条号两款,管的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一款是房子隔声不达标,罚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四;另一款是把房子盖进了禁建区,罚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还要拆。两款执法主体不同、罚格不同、后果不同,最重的一款后果是拆除。本条还有一个少有人讨论的悖论:房子已经通过竣工验收了,还能不能罚。

法条深读 #行政处罚#竣工验收#建设单位 2026-10-29

工地扬尘、渣土车撒漏、料堆裸露:污染防治费用和责任怎么分

工地扬尘谁担责?2026年8月15日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责任;运输渣土等散装物料的车辆应当密闭;易起尘物料贮存应密闭或设置围挡并覆盖。本文讲清三方责任划分与处罚逻辑。

法条深读 #生态环境法典#建设单位责任#扬尘污染 2026-10-24

环评造假,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谁担责?

环评造假的刑事责任主要落在编制单位及其人员: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评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涉及公共安全重大工程并致特别重大损失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建设单位一般不是本罪主体,但可能被行政处罚,提供虚假资料通谋的还可能按共犯处理。

刑事法律 #单位犯罪#共同犯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202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