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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的四条主线:集中、规划、出水与污泥

城镇水污染防治一节只有四条。第三百零一条确立「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第三百零二条管规划与收费,第三百零三条把出水水质的责任压在运营单位身上,第三百零四条管污泥。这四条的罚则分散在六处,最要紧的一处是:出水超标不适用水污染分编的罚则,而是回到通则第一千一百零七条(十万至一百万)。污泥违法则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处罚(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执法主体与前三款完全不同。

法条深读 #生态环境法典#合规#水污染 2026-10-29

污泥拉到哪去了:流向、用途、用量三项都要记,不记先警告

这一条是第八节唯一以警告为主罚的条文,罚款只有十万到二十万,且以造成严重后果为前提。但它的杀伤力不在罚款,在代履行:拒不改正就指定第三方治理,费用全由违法者承担。污泥从出厂那一刻起,流向、用途、用量三笔账必须记得清。

法条深读 #行政处罚#警告#责令改正 2026-10-29

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算谁的:进水超标与运营责任的分界线

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算谁的?2026年8月15日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规定: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排放标准;运营单位应当对出水水质负责并对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负责。本文讲清纳管企业、运营单位、政府在进水超标与出水超标间的责任分界。

法条深读 #责任划分#生态环境法典#城镇污水处理 202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