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受害人过错 共 3 篇

环境损害免责的三道口子: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与海洋污染特例

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把免责事由收成三款: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与重大过失、海洋污染的三项特别情形。三款的适用门槛差别很大——不可抗力要求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受害人故意才全部免责,重大过失只是减轻;海洋污染的三项特别情形还要求「完全属于」并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这一篇逐款拆开,并说明免责只免赔偿、不免行政与修复。

法条深读 #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 2026-10-29

逗狗被咬:受害人的重大过失怎么算、能减多少

逗狗被咬能不能少赔饲养人?关键看受害人过错够不够"故意或重大过失",以及狗是否拴绳、是否禁养犬——档位不同,减责门槛差很远。本文按条级拆开减责的判定与限额。

侵权责任 #过失相抵#受害人过错#饲养动物 2026-10-22

受害人自己也有过错,赔偿能打折吗?

可以打折。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如果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减轻多少,由法院结合双方过错程度与原因力综合裁量。

侵权责任 #减轻责任#过失相抵#责任分担 2026-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