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减免税的三种类型与监管要求:免了税,监管没免
关税的减免在两部法里是两套表述。海关法第五十六条至第五十八条分的是「减征或者免征」「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与「临时减征或者免征」;关税法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四条分的是「免征」「减征」与「国务院制定关税专项优惠政策」。关税法第三十五条补上了最关键的一句:减免税货物应当依法办理手续,需由海关监管使用的减免税货物应当接受海关监管,在监管年限内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补税的,应当补缴关税。本文把三类减免的清单、决定层级与后续监管一次讲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