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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关税法32条 共 2 篇

关税减免税的三种类型与监管要求:免了税,监管没免

关税的减免在两部法里是两套表述。海关法第五十六条至第五十八条分的是「减征或者免征」「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与「临时减征或者免征」;关税法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四条分的是「免征」「减征」与「国务院制定关税专项优惠政策」。关税法第三十五条补上了最关键的一句:减免税货物应当依法办理手续,需由海关监管使用的减免税货物应当接受海关监管,在监管年限内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补税的,应当补缴关税。本文把三类减免的清单、决定层级与后续监管一次讲清。

法条深读 #关税法32条#海关法56条#海关法57条 2026-10-26

这些进出口不用交关税:法定免征的七种情形

《关税法》第三十二条列明七种免征关税情形:免征额度内一票货物、无商业价值广告品货样、运输工具途中必需品、放行前损毁灭失、无偿赠送物资、条约规定免税及其他法定情形。

法条深读 #免税额度#免征关税#关税法32条 202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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