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去世,股权能被继承吗?章程限制条款的效力与设计
自然人股东去世,合法继承人原则上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章程可以另有规定——继承的到底是财产还是身份,取决于公司章程怎么写。
自然人股东去世,合法继承人原则上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章程可以另有规定——继承的到底是财产还是身份,取决于公司章程怎么写。
股东会决议出问题,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起诉撤销",但决议瑕疵分三种:不成立、无效、可撤销,对应的情形、起诉期限和后果完全不同。本文用三张对照讲清区别,并说明 60 日这个最容易被错过的期限怎么算。
本文讲清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法定义务,说明披露指向的对象、定期的含义以及股东如何主张这项知情权。结论是公司不披露的,股东可以要求其履行,必要时通过诉讼主张。
本文解答股东会能否提前撤换董事、被撤董事能否索赔。结论是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撤人前理由与程序都要准备充分。
按照现行公司法第四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额与出资方式及出资日期、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与职权与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与变更办法以及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章程还须由股东签名或者盖章。
可以,但要履行法定程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应当就有关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其近亲属及关联人同公司交易,同样适用。未履行程序、损害公司利益的,还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可以。新公司法允许公司按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从而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也可以只设一名监事,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还可以不设监事。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内设、行使监事会职权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