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定义: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必须参加的六项法定缴费项目的合称,五险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住房公积金;五险由社会保险法确立、住房公积金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范,两者都是强制性法定义务,不是单位可以自行取舍的福利。
构成要件
先看六项的共同点:都由单位办理登记、都以工资为基数计算、都进入专门的基金或者账户、都由单位承担一部分甚至全部。这四点是判断「某个项目是不是五险一金」的实质标准,也是把它和单位自设的补贴、商业团险区分开的界线。
但缴费主体并不一样,这是最容易被搞混的一层。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第二十三条);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第三十三条);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第四十四条);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第五十三条);住房公积金则由单位和职工按同一比例缴存,两笔钱都进职工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不缴纳」不等于「单位可以不缴」。工伤和生育两险职工一分钱不出,但单位少缴、不缴的后果一样存在:未参保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这笔钱往往比补缴的保费高出几个数量级。生育险的情形类似,未参保时生育津贴由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缴费基数是一个数,比例是六套数。基数原则上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并设上下限——上限通常为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三倍,下限为六成,具体口径由统筹地区公布。比例则要看险种和地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自 2019 年 5 月起全国统一下调至 16%,个人部分为 8%;医疗、失业、工伤的费率分档更细,工伤按行业风险类别实行差别费率并逐年浮动,失业保险总费率处于阶段性降低状态;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各按不低于 5% 的比例缴存,上限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条例第十八条)。所以「我每月到底扣多少」没有全国统一答案,只能看参保地的当期政策。
五险的基金分开建账,一金单独记账。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写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只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这正是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法律依据,合并的是经办与账目,险种本身并未取消。同条还规定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一金里的钱全额属于职工。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这与统筹性质的社保基金完全不同:养老、医疗的统筹部分进入社会共济,只有个人账户部分属于自己;公积金则是全额进个人账户、全额归个人,离职可以转移,符合条件可以提取,死亡后由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
强制性的抓手在登记与征收两个环节。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的由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条规定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并按月告知明细。住房公积金这一侧,条例第十五条要求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缴存登记,第二十条要求按时足额缴存、不得逾期或者少缴。两条线都不以「职工同不同意」为条件。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与相邻概念的区别
| 对比项 | 五险一金 |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 商业保险 | 城乡居民社保 |
|---|---|---|---|---|
| 性质 | 法定强制 | 单位与职工协商建立的补充养老 | 自愿投保的商业合同 | 法定,但自愿参保 |
| 覆盖对象 | 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 建立年金方案的单位职工 | 被保险人自选 | 未参加职工社保的城乡居民 |
| 缴费主体 | 单位为主,职工分担部分险种 | 单位缴费不超过工资总额 8%,单位与个人合计不超过 12% | 投保人自付保费 | 个人缴费加政府补贴 |
| 待遇来源 | 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账户 | 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 保险公司依合同给付 | 居民养老、居民医保基金 |
| 是否可放弃 | 不可以,放弃约定无效 | 可以不建立 | 可以退保或者不续保 | 可以断缴 |
还有两处容易混的边界。一是「五险」与「社保」不等同:社保的外延更大,还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不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制度,五险只是社保中与职工身份绑定的那一部分。二是「五险一金」与「五险二金」的区别在第二金:多出来的那一金通常是企业年金,属于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协商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并非法定强制,单位没有建立年金方案并不违法。
实操指引
- 先把自己的缴费基数核对清楚,基数错则六项全错:社保缴费基数;
- 单位该不该缴、能不能约定不缴: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 单位不缴、少缴怎么追、找谁追:单位不缴、少缴社保,怎么办?;
- 欠缴之后要走哪些程序:社保补缴与社保争议全流程;
- 公积金这一侧的缴存规则:住房公积金缴存;
- 想看条文原文的,直接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 缴费年限、退休待遇的常见问题:社保缴费与退休待遇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入职时说好「不交社保、工资多发一点」,这个约定有效吗? 无效。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不属于双方可以自由处分的范围,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明确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事后反悔要求补缴的,单位仍要补;已经「多发」的那部分工资,也不能当然抵扣应缴的社保费。
试用期要不要交? 要。判断标准是「有没有用工」,不是「有没有转正」。第五十八条的起算点是「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试用期无关。
灵活就业、个体户能不能只交养老和医疗? 可以。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允许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生育三险不对个人开放。住房公积金这一侧,条例第四十九条已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
单位只交了养老,没交医疗,算不算交了社保? 不算足额缴纳。五险是并列的五项义务,缺一项即构成未依法缴纳,职工可以要求补缴,也可以据此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经济补偿。
换城市工作,五险一金都要转吗? 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工伤、生育没有个人账户,不需要转移;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具体办理见跨省换工作:社保转移接续怎么办。
公司按最低基数交,合法吗? 缴费基数应当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长期按最低基数申报属于少缴。实务中这种做法很普遍,但普遍不等于合法,补缴差额与滞纳金的风险都在单位一侧。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各险种的具体费率、缴费基数上下限、工伤行业基准费率与浮动办法、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由统筹地区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按当期政策确定并可能调整,具体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税务机关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口径为准。涉及补缴、追缴、跨地区转移以及单位与职工之间的费用分担争议时,建议结合本地政策咨询执业律师或社保、税务专业人士。法条核对日期:202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