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是做什么的?简单说,就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负责在继承开始后落实遗嘱内容的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即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及时推选,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可以指定——自然人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② 身份转化——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即为遗产管理人; ③ 无指定时有替补——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 ④ 无人继承时另有主体——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⑤ 职责与责任法定——遗产管理人应履行六项法定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可依约取得报酬。

一、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是什么关系

先说清一个容易混淆的点: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并不是两套并行的制度,而是同一角色的两种称谓。《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也就是说,遗嘱里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在继承开始后自动成为"遗产管理人";遗嘱没有指定的,法律还准备了替补顺序:继承人推选——继承人共同担任——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

二、谁可以担任

《民法典》没有对遗嘱执行人的资格设置特殊门槛,被继承人可以指定自己信任的人,实践中常见的是亲属、朋友;也可以指定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士。另外,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三、遗嘱执行人要做哪些事

这是遗嘱执行人制度的实质部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列举了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六项职责:

跟着做
1

① 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把遗产的范围、种类、数量清点清楚,形成书面清单;

2

② 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将遗产的状况向继承人如实说明;

3

③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对易损、易贬值的遗产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

4

④ 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主张被继承人的债权,依法处理其债务,可参阅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要还吗?"父债子还"到底对不对;

5

⑤ 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办,没有遗嘱的依法定继承规则办;

6

⑥ 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兜底条款,用于完成前述职责所需的其他必要事项。

从这六项可以看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工作核心是"管好遗产、落实遗嘱",可参阅遗产管理人是什么?由谁来当、要做什么?。

四、责任与报酬

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身份不是"只有权利没有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

注意避坑

两点提醒:① 指定要写清楚——遗嘱中最好写明遗嘱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和职责范围,避免继承开始后产生争议;② 区分"管理"与"继承"——管理人的职责是管好并落实遗产,并不等于当然取得遗产。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常见问题

遗嘱执行人可以收取报酬吗?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遗产管理人可以取得报酬;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

执行人故意损害遗产利益怎么办?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句话总结

遗嘱执行人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负责落实遗嘱内容的人,继承开始后即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或者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其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清单、报告遗产情况、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债权债务、分割遗产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可依法取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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