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怎么签、怎么算补偿?先记住两点:它是与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并列的第三种合同期限,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任务完成、合同因此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先说结论
① 劳动合同分三类: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是指双方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协商一致即可订立;
③ 任务完成、合同因此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标准参照工作年限和月工资;
④ 签订时要把工作任务写清楚,否则容易在什么时候算完成、要不要给补偿上起争议。
一、它是并列的第三类合同
先看法律怎么分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很多人只知道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实还有第三类。它不以某年某月某日为终点,而是以某项工作做完为终点。典型场景是一个具体的项目、一批具体的活、一件有明确完成标志的任务。
二、什么叫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它的定义在第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要点有两个:第一,合同期限挂钩的是某项工作的完成,所以工作任务必须能被界定清楚,有可判断的完成标志;第二,这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订立。它与固定期限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终点是事完而非期到。
也正因为如此,把任务写清楚特别重要。如果任务描述含糊,什么时候算完成、到期后算不算终止,都会成为争议点。
三、任务完成要终止,补偿怎么算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任务干完了,单位要不要给经济补偿?答案是应当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实施条例讲得很直接: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别以为这是干完就走人的合同,只要是因为任务完成而终止,这笔经济补偿就要算。
经济补偿的大框架,规定在第四十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至于具体数额,要看第四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哪怕项目只干了几个月,只要满足条件,该算的补偿照样要算;月工资一般按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签这类合同,把这几点写明白
- 写清工作任务:把工作内容、范围、可判断的完成标志写具体,避免干什么算完扯不清;
- 约定终止时间节点:任务完成的认定标准、由谁确认,最好在合同里约定清楚;
- 别忽略补偿:任务完成终止要支付经济补偿,离职时把这笔账算进去;
- 留意用工连续性:如果一批任务接一批任务、实际上长期用工,性质上可能更接近固定期限甚至无固定期限,别被名目遮住实质。
- 别用任务期限规避义务:把长期岗位包装成反复的一次性任务,可能在认定上站不住脚;
- 任务完成要有证据:完成标志、验收记录、结算凭证留好,既保护自己也便于核实;
- 补偿别漏算:任务完成终止属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离职时记得主张。
任务是干到不需要为止,这种能算以完成任务为期限吗?
这种约定过于模糊,实际的期限终点无法判断,性质上更可能被认定为固定期限合同甚至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宜单纯按这类合同处理。
任务完成终止,补偿按什么标准算?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句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是与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并列的第三类合同,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期限,任务完成因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和月工资计算;签的时候把工作任务写清楚最关键。相关情形还可参阅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和试用期和实习期、见习期,有什么区别?。
延伸阅读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