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怎么注销?——先给结论。个体户和公司的注销走两条路:个体户清完税、处理完未了事项后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不需要清算和公告;公司必须先清算——成立清算组、公告债权人、清税清债,清算结束才可申请注销登记。没有债务或债务已清结的公司还可以走简易注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后办理。执照被吊销不等于自动注销,长期不管会有任职和信用上的后果。
个体户注销:相对简单的快车道
个体工商户不设清算程序,注销流程一般是:
- 先清税:到税务部门结清应纳税款、缴销发票,取得清税证明;
- 处理未了事项:结清员工工资、处理对外欠款和合同,社保账户如有开设也要处理;
- 申请注销登记:到原登记机关(或线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注销申请,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个体户以个人或家庭财产对经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注销登记不能消灭经营期间的债务——这也是很多个体户注销后仍被起诉的常见误区。
公司注销:清算在前,注销在后
公司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注销前必须依法清算。解散事由出现后,董事应在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法(2023 修订)对清算组的通知公告义务有明确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算的顺序也有讲究——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税款,再清偿公司债务,有剩余财产才轮到股东分配。清偿顺序不对、先给股东分钱的,清算组成员要承担赔偿责任。若清算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当依法申请破产清算,不能再走普通注销。完整的清算义务和时限,见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二条;清算财产分配规则见第二百三十六条。清偿完毕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再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简易注销:小主体的绿色通道
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可以走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债务已清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一般二十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即可申请注销登记,省去一般注销的清算环节。但承诺要担责——承诺不实、隐瞒债务骗取简易注销的,投资人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有分公司的要先办完分支机构注销,有未结税务事项的同样过不了关。
吊销≠注销:放着不管的代价
营业执照被吊销只是丧失经营资格,主体资格仍在,该报的税还要申报,该清的债还要清。公司长期不注销的后果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限制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管,公司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记录,影响后续再创业和信贷。正确做法是:决定不经营了,尽快启动注销;被吊销的,依法申请解散清算后注销。
注销时最容易在债务上翻车:公司注销了还有债主找上门怎么办,可阅读公司注销后债务怎么承担;执照已被吊销怎么处理,参见营业执照被吊销与清算;个体户注销后的欠款问题,可看个体户注销了欠的钱找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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