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怎么申请?先给结论: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限制从业等较重处罚之前,必须先告知你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你在被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要求,行政机关就应当组织听证,而且听证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你不用花一分钱。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听证是较重处罚前的法定"申辩会",五件事要记牢:

① 只有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等较重处罚,才必须告知听证权利;

② 被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要求,逾期视为放弃;

③ 听证公开举行,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④ 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

⑤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

一、哪些处罚可以要求听证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门槛由法律、法规、规章确定,各地各部门标准不同,对个人的门槛通常低于对单位的门槛);
  •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如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执业资格);
  •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反过来说,警告、小额罚款等较轻处罚,法律没有要求组织听证。但无论哪种处罚,你都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二、申请听证的四个步骤

跟着做
1

收到告知后立即核对日期

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会送达告知书,五日期限从你收到告知之日起算;

2

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向办案机关提交听证申请书,写明姓名、案由、听证请求和理由,当面提交的要索取回执,邮寄的要保留凭证;

3

准备申辩材料

围绕违法事实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处罚是否过重,整理证据清单和申辩意见;

4

按时参加听证

行政机关会在举行听证七日前通知听证的时间、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出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三、听证会上你的权利

听证不是走形式,《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给当事人留了充分空间:

  • 主持人与案件隔离: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有权申请回避;
  • 可以委托代理人:自己不便出场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比如律师)代理;
  • 当面质证:调查人员要当场提出你违法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你可以逐项申辩和质证;
  • 核对笔录: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要交你或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记载与你陈述不一致的内容,你有权要求更正。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结束后会怎样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要求,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这意味着:

  • 你在听证中提出的有效申辩意见,会被"锁"进案卷,行政机关不能装作没听见;
  • 听证笔录也是事后复议、诉讼时审查处罚程序是否合法的重要证据;
  • 法律同时明确,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所以放心大胆申辩,不必担心"越辩越重"。

如果你根本没有被告知听证权利,处罚决定就存在程序违法,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常见问题

被罚款几千元,可以要求听证吗?

要看是否达到"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的标准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差异较大,对个人的门槛通常低于对单位的门槛。收到告知书时如果写明了听证权利,就说明达到了标准;如果没写,可以主动询问办案机关适用的具体标准。

超过五日还能补救吗?

五日期限是法定的,一般超期即视为放弃听证。但如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或者你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期限,可以主张相应的权利救济,必要时通过复议或诉讼解决。

不参加听证,直接在处罚决定后再复议或起诉,行吗?

可以,但得不偿失。听证是在决定作出前影响处罚结果的机会,进入复议、诉讼阶段,法院一般只审查已作出决定的合法性,撤销后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决定,来回耗时更长。能听证的,尽量听证。

法律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五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注意避坑

三点提醒:① 五日期限从收到告知之日起算,收到告知书当天就要开始倒计时,建议书面提出并保留凭证;② 不出席听证视为放弃,无故缺席等于前功尽弃,时间冲突要及时与机关沟通;③ 申辩不会导致更重的处罚,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陈述和质证时不必有顾虑。

一句话总结

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等较重处罚时,必须告知你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你在被告知后五日内提出,听证就应当组织,公开举行、免费参加、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并当面质证;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且不得因你申辩而加重处罚。

延伸阅读: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行政罚款不交会有什么后果?。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