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受伤算工伤吗?算——试用期也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同样参加工伤保险、同样能认定工伤,与是否转正没有关系。只要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就应当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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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三句话:① 试用期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伤照样可以申请认定工伤;② 认定工伤看的是伤害是否落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并不区分正式员工与试用期员工;③ 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先想办法固定劳动关系,再按要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试用期到底是什么性质

结论:试用期不是「考察期」的独立阶段,它本身就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不少人把试用期理解成「还没正式上岗」的过渡期,觉得出了事单位可以不管,这是错的。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就已经建立,试用期只是这段关系里的一段,工资、社保、劳动保护这些项一样适用,单位不能以「还在试用期」为由不缴工伤保险,也不能据此否认工伤。

二、认定工伤看第十四条,不看有没有转正

结论:符合第十四条列举的情形之一,就应当认定为工伤,条文不问是不是试用期员工。

法条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四)患职业病的;
  •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文里的主语是「职工」,并没有区分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转正与否是内部人事管理的事,不构成工伤认定的门槛。

三、试用期有期限上限,但不能拿来否定工伤

结论:法律对试用期的最长时限有明确限制,这些限制同样不是否定工伤的理由。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这一条讲的是试用期本身怎么约定,它对工伤的意义在于那句话: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直接算作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能约定多久,还可参阅试用期最长可以约定多久?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四、没签合同的,先固定劳动关系

结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先证明劳动关系,没有书面合同的,要靠其他材料补上。

跟着做
1

收集工资发放记录,如银行流水、微信或支付宝转账、工资条;

2

收集能证明你在单位工作的材料,如考勤记录、工牌、工作群聊天、排班表、同事证言;

3

保留受伤当天的就诊记录、现场照片和在场人员信息;

4

凭上述材料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意避坑

两个提醒:①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不缴工伤保险、以「还没转正」为由拒绝申报,都不成立;② 没签书面合同的,别等到争议起来才找证据,工资流水、考勤、工作群记录要尽早留存,具体可参阅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

五、常见问题

结论:关于试用期与工伤,常见疑问如下。

试用期才半个月,还能申请工伤吗?

能。试用期长短不影响工伤认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即可。

单位说试用期没交工伤保险,所以没法报,对吗?

不对。未依法参保是用人单位的问题,不影响工伤认定本身。

试用期工伤,我能拒绝单位随意延长试用期吗?

试用期的期限有法定上限,可参阅试用期最长能约定多久?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多少?。

一句话:试用期不是「不算数」的阶段,它本身就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这个期间受伤,同样可以依法申请认定工伤。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