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答案要拆开来说: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能单独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继承人依"地随房走"继续使用宅基地。把"地"和"房"分开,是理解这个问题的关键。
先说结论
①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不是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② 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也不能单独作为遗产继承——它带有身份属性,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相关。 ③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第1122条)。 ④ 继承房屋的,依"地随房走",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但不能把宅基地本身当作遗产来分割;继承人已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般只能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不得翻建、扩建(须以当地规定为准)。
先分清"地"和"房"
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分属两块:
一块是宅基地。 它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确立了"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等规则,可见它带有明显的身份性和保障性,与成员资格绑定,不能单独作为遗产继承。
一块是房屋。 房屋是村民自己出资建造的,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第1122条)。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说了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是宅基地制度的基础条文,要点包括: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级标准;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可见其与"户"和成员身份紧密绑定,处置要走法定渠道,不能随意继承、分割或私下买卖。
"地随房走"怎么理解
继承了房屋,就必然要使用房屋坐落的宅基地——这就是"地随房走"。
先确定房屋能否继承: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第1122条)。
房屋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条件时还可发生代位继承(第1123条、第1128条)。
房屋继承后,宅基地随房屋一并继续使用,但不能把宅基地单独作为遗产分割。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不得翻建、扩建,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房屋灭失后,宅基地使用关系可能随之调整。
两个常见误解要纠正:一是认为"宅基地也能像房子一样直接继承",这是把使用权当成了可继承的财产;二是认为"继承到房子就能随便翻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后翻建、扩建通常受限。具体问题以当地政策为准。
相关裁判
这一案例说明: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基于继承房屋而占用宅基地,与宅基地登记有利害关系;宅基地登记也不能由部分继承人单独办了了事,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登记机构应依法审查。这印证了——房子可以继承,但宅基地的处理要照顾到全体继承人的权利。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关于城镇户口子女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可延伸阅读 城镇户口的子女,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吗;继承后能不能翻建、转让,可参考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后,能翻建或者转让吗。
常见问题
宅基地本身能不能作为遗产分割?
不能。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能单独作为遗产继承,能作为遗产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随房屋一并继续使用。
不是本村户口的子女,能继承吗?
可以继承房屋。依"地随房走"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一般不得翻建、扩建,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继承到农村的房子后,能卖给外村人吗?
不能自由买卖。宅基地及其上房屋的处分受法律和政策限制,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私下交易风险很大。
一句话总结: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能单独作为遗产继承;能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并依"地随房走"继续使用宅基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后,一般不得翻建、扩建,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