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定义:遗赠是自然人立遗嘱把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组织、个人的单方行为,受遗赠人须在知道后六十日内表示接受。

构成要件 / 适用条件

遗赠不是一个独立的合同,它就是遗嘱里的一种安排。民法典把遗嘱处分主要分成两类: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是遗嘱继承;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是遗赠。此外还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判断一份安排是继承还是遗赠,只看受领人是谁。

要件一:以有效遗嘱作出。 遗赠必须写在遗嘱里,遗嘱无效或者被撤回,遗赠随之失效。因此形式要件(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之一)、遗嘱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处分个人合法财产,一样都不能少。遗赠不是赠与合同,不需要受遗赠人签字同意才成立,遗赠人生前可以随时撤回。

要件二:受领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以外。 这是遗赠的核心。给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遗嘱继承;给国家、集体、公司、基金会、朋友、同居伴侣、侄子外甥,属于遗赠。孙子女、外孙子女比较特殊:他们本身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代位继承只是例外情形,所以遗嘱把财产留给孙辈,实务中通常按遗赠处理,适用六十日规则。

要件三:遗赠人先于受遗赠人死亡,受遗赠人未丧失受遗赠权。 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放弃受遗赠、丧失受遗赠权的,该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

要件四: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接受。 这是遗赠最容易翻车的地方,也是与遗嘱继承最大的差别:继承人不用表态,沉默即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必须在六十日内表态,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六十日从知道受遗赠起算,不是从继承开始或者遗嘱宣读起算。

要件五:内容不违反必留份与公序良俗。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遗赠同样受限;把主要财产遗赠给婚外同居对象、借遗赠规避法定义务的,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被认定无效,需结合具体关系、财产规模、家庭状况判断。

遗赠的标的可以是特定财产,也可以是遗产中的一定份额。 常见写法是「某小区某号房屋遗赠给某某」「存款的一半遗赠给某某」。标的物在遗嘱人死亡前已经灭失或者被处分的,视为对该部分内容的撤回;标的物是他人财产的部分无效。

执行遗赠要先让路给税款和债务。 遗赠不是优先受偿的权利,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受遗赠人拿不到足额,甚至拿不到。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与相邻概念的区别

对比项遗赠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
受领人范围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是否负义务一般不负义务,可附义务一般不负义务,可附义务必须承担生养死葬义务
接受期限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逾期视为放弃无需表示,沉默视为接受按协议履行,不适用六十日规则
效力顺序次于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继承同属遗嘱处分次于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与法定继承

最容易混的是遗赠与遗嘱继承。分水岭只有一条:受领人是不是法定继承人。给儿子的房子是遗嘱继承,儿子不用在六十日内表态;给侄子的房子是遗赠,侄子必须在知道后六十日内表示接受,晚了就视为放弃,房子回到法定继承的盘子里。实务中很多人把「遗嘱里写了给我」当成万事大吉,等到办过户才发现早已过期。

第二处易混是遗赠与死因赠与。死因赠与是生前订立的合同,约定赠与人死亡时生效,双方签字,受赠人不需要在六十日内表态,也不受遗嘱形式约束;遗赠必须写在遗嘱里,受遗赠人受六十日限制。两者的举证重点、撤销规则都不同,不能互相替代。

实操指引

常见问题

问:遗嘱把房子留给孙子,是遗赠还是遗嘱继承? 答:通常按遗赠处理。孙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代位继承只是例外,所以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用六十日规则。稳妥做法是在遗嘱中写明孙子应在知道后六十日内书面表示接受,并把通知方式一并写清。

问:受遗赠人一直住在遗赠的房子里,算接受了吗? 答:可能被认定接受,但靠推定有风险。更稳的是书面表示:向其他继承人、遗产管理人发书面通知,或者办理接受遗赠公证。仅凭居住主张接受,需结合居住时间、交接手续等证据判断。

问:遗赠能不能附条件,比如要求照顾老伴? 答:可以。遗赠可以附义务,受遗赠人应当履行;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义务必须合法可履行,写成不许结婚这类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款无效。

问:遗产不够还债,受遗赠人还能拿到钱吗? 答:不能优先拿。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先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才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warn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遗赠的效力与六十日期限的起算常成为争议焦点,请咨询执业律师,以律师结合遗嘱原件与往来证据给出的意见为准。法条核对日期:202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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