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收利息,要不要交税?利息收入怎么纳税——先给结论。要交。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它适用比例税率,税率是百分之二十,通常由支付利息的一方代扣代缴。所以,个人放贷收取的利息,原则上属于应税所得,应当依法申报纳税;不过也有不需要交的情形:比如亲属之间无息借款,本身不产生利息所得,自然谈不上利息的个税。这里要特别把两件事分清:银行存款利息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而个人放贷收取的利息并不免税——因为两者性质不同,优惠政策也不同。这篇把“利息要不要交税、按什么税率、谁来代扣、哪些免税”讲清楚。

一、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应税所得

结论: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列举的应税所得。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一)工资、薪金所得;
  • (二)劳务报酬所得;
  • (三)稿酬所得;
  •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五)经营所得;
  •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七)财产租赁所得;
  • (八)财产转让所得;
  • (九)偶然所得。
  •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这条把应税所得分成了九类,第六项就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就是说,你借钱给别人、收取的利息,在法律上属于“利息所得”,是要纳税的。注意它的计算方式是“分项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第五项至第九项,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不和工资、劳务报酬这些“综合所得”合并在一起算。理解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分项”往往对应“单独的税率和扣缴方式”——利息所得的个税,是按次、按项单独处理的。

二、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通常由支付方代扣代缴

结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20%,通常由支付利息的一方代扣代缴。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三项明确了利息所得的税率: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不是超额累进,而是“按利息收入直接乘以百分之二十”。比如你收了利息,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就是利息额乘以百分之二十。在征缴方式上,这类所得通常由支付利息的一方代扣代缴——也就是“谁付利息,谁负责代扣”。所以,如果你是从某个机构、某家公司那里取得利息,往往在发放环节就已经扣了税;如果是私人之间支付利息,双方也应当清楚这段纳税义务。把税率和扣缴方式记住,个人放贷纳税的问题就基本清楚了。

三、民间借贷、亲属无息借款怎么区分

结论:民间借贷的利息收入原则上属于应税所得,需依法申报;亲属之间无息借款不产生利息所得。

回到最常见的两类情形。第一类是民间借贷:你借钱给别人、收取利息,这笔利息原则上属于应税所得,需要依法申报、纳税——不因为它是“私人之间的事”就可以不申报。第二类是亲属之间的无息借款:如果双方约定不计利息,那就根本不产生“利息所得”,自然也就没有基于利息的个人所得税。所以判断的关键点在于:到底有没有“利息”这项收入。如果名为无息、实际上却以各种名义在收钱,那就要看实质——这属于下面要说的“变相利息”问题。把“有没有利息”这第一步判断清楚,后面的纳税义务才好对号入座。

四、银行存款利息与个人放贷利息,别混为一谈

结论:银行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放贷收取的利息并不免税。

很多人会问:“我存银行拿利息,从来没交过个税,为什么放贷收利息就要交?” 原因在于:银行存款利息有专门的免税规定,属于“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而个人放贷取得利息,是普通的“利息所得”,并不在免税之列。两者虽然都叫“利息”,但来源不同、政策待遇也不同。所以,不能拿“银行利息不交税”去推断“放贷利息也不交税”。这背后反映的是: 税收优惠往往是针对特定主体、特定事项设定的,一旦超出这个范围,就要回到一般规则。把这条边界搞明白,既能避免少缴,也能避免被误导。

五、实务提醒:如实申报,留好凭证

结论:保留借款合同与收款记录,如实申报;以“服务费”“管理费”等名义收取的实质利息同样要纳税。

要准备的材料
  • 留好凭证:借款合同、收款记录、利息收付凭证,都要保存好,方便核对与申报;
  • 如实申报:该申报的利息所得,依法申报,避免日后产生滞纳金和罚款;
  • 看清实质:以“服务费”“管理费”“手续费”等名义收取的、实质上是利息的钱,同样要按利息所得纳税;
  • 区分类型:存款利息、国债利息等有专门规定的,按专门规定;普通放贷利息按一般规则;
  • 拿不准就问:具体征收口径各地可能有差异,必要时向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确认。

一句话:名字叫不叫“利息”不是关键,有没有实质的利息收入才是关键——只要有,就要认真对待纳税义务。

一句话总结

一句话:借钱收利息要交税。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通常由支付方代扣代缴。民间借贷的利息收入原则上属于应税所得,需要依法申报;亲属之间无息借款不产生利息所得。要区分清楚:银行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放贷收取的利息并不免税;以服务费、管理费等名义收取的实质利息同样要纳税。相关阅读可参阅民间借贷的利息最高可以约定多少?超过部分怎么办、借条没写利息,还能主张利息吗与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么?(12366热点解读 H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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