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谁能主张?核心是先看受害人是否依法负有扶养义务,再按标准与年限计算。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人损解释)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不再单独列项;能够主张的,是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上,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基数,结合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被扶养人的年龄确定年限,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计入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不单独列项(人损解释第十六条);

② 范围两类——受害人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第十七条);

③ 基数按城镇——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现行口径不再区分城乡;

④ 年限有规则——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

⑤ 多扶养人分摊——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只赔受害人依法应负担的部分,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一、谁能主张:被扶养人的范围

被扶养人不是"受害人愿意供养的人",而是受害人依法负有扶养义务、且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按人损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实践中最常见的是两类:一是未成年子女,扶养义务来自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二是无稳定收入、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或者父母,对应夫妻之间以及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赡养义务。除此之外,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情形的祖孙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也可能成为主张的基础。

需要区分的是,父母有劳动能力或有其他生活来源(如稳定退休金、持续经营收入)的,一般不属于被扶养人;成年子女若仍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通常也不能作为被扶养人主张。

二、怎么算:基数、年限与分摊

计算通常分三步。

第一步确定基数。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应以审理时最近年度的数据为准。

第二步确定年限,按被扶养人的年龄分层: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步做分摊与封顶。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例如两位子女共同赡养一位老人,受害人通常只负担二分之一。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此外,按人损解释第十八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按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标准计算。

三、实践中常见的情形

真实案例

情形一 —— 受害人有未成年子女:扶养费计算至子女十八周岁;由父母双方共同抚养的,只计算受害人应负担的份额。

情形二 —— 受害人有已达退休年龄、无退休金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可按二十年为上限计算,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按规则递减,超过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

情形三 —— 受害人有多个需要扶养的近亲属:分别计算后合并,但年度总额受"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封顶。

四、主张时要把材料备齐

要准备的材料
  •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受害人与被扶养人的关系;
  • 扶养义务证明:能够反映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材料;
  • 其他扶养人情况:说明被扶养人还有哪些扶养人,便于确定受害人应负担的份额;
  • 伤残或者死亡材料:伤残鉴定意见、死亡证明,用以确定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与起算时间;
  • 标准数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统计数据。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常见问题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单独主张,还是并入赔偿金?

按人损解释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起诉时在相应赔偿项目下一并主张,不再单列为一个独立的赔偿项目。

父母有退休金,还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吗?

通常不能。成年被扶养人须"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有稳定退休金的一般被认定有其他生活来源。相关赔偿项目的梳理,可参阅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误工费、护理费这样算。

老人有多个子女,扶养费怎么算?

先按标准和年限算出全额扶养费,再乘以受害人依法应负担的份额。家属之间如何分担、能主张哪些赔偿,可参阅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家属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一句话总结

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谁能主张,关键看两点:一是受害人是否依法负有扶养义务、被扶养人是否符合"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条件;二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基数,结合年龄确定年限,并扣除其他扶养人应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不单独列项,主张时把亲属关系、扶养义务与标准数据等材料备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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