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撞死人赔偿标准,先记住一条主线: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城乡标准已经统一,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具体金额随各省统计数据每年变化,本文只讲算法和变量。
家属最容易被两个说法带偏:一是“农村户口赔得少”,二是“对方坐了牢就不用赔”。这两条现在都不成立,下面逐项拆开。
先说结论
① 七个项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住宿和误工损失、抢救期间医疗费和护理费。 ② 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递减,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 ③ 丧葬费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④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算,未成年人算到十八周岁。 ⑤ 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赔偿;保险按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侵权人的顺序赔。
一、赔偿项目一张表
结论:撞死人的赔偿不是“一条命多少钱”,而是六项费用分别计算后相加。
| 项目 | 计算口径 | 备注 |
|---|---|---|
| 死亡赔偿金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年限 | 按年龄递减 |
| 丧葬费 | 职工月平均工资乘六个月 | 定额计算 |
| 被扶养人生活费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乘年限 | 计入死亡赔偿金 |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按过错、后果、当地水平综合确定 | 无固定公式 |
| 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 | 按实际必要支出 | 需票据和证明 |
| 抢救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 | 按实际发生 | 需病历和票据 |
被扶养人生活费在新司法解释下计入死亡赔偿金,不再单列,但计算时要单独算清楚,否则容易漏。
二、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结论:死亡赔偿金等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二十年,年龄越大年限越短,七十五周岁以上一律按五年。
三个变量要记牢。第一,标准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省级统计公报为准。第二,基数年限是二十年。第三,年龄调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举例说明年限,不涉及金额:六十周岁按二十年,六十一周岁按十九年,七十周岁按十年,七十四周岁按六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
城乡统一之后,不再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权利人还能举证证明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按高的算。
三、丧葬费与被扶养人生活费
结论:丧葬费按六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包干,被扶养人生活费按消费支出算,未成年人算到十八周岁。
丧葬费的标准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不需要逐项票据,按标准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基数。未成年子女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递减,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
被扶养人限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人,包括未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父母等。数人共同扶养的,只赔受害人应当负担的那一份。
四、精神抚慰金、亲属支出与刑事责任
结论: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固定公式;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赔偿,积极赔偿可以从宽,但不等于不用赔。
精神损害抚慰金看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当地生活水平和赔偿义务人的赔付能力,由法院酌定,谈的时候不要套用固定比例。
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按实际发生、合理必要计算,保留票据和亲属关系证明。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并行。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可以作为从宽处理的情节,但谅解书不是免赔协议;签之前要先拿到赔偿款或者明确的付款安排。
五、保险赔付顺序
结论:先交强险,再商业三者险,最后侵权人自付;交强险限额内不分责任比例。
交强险赔的是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在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分项限额内赔付。
不足部分走商业三者险,按事故责任比例和保额赔付;仍不足的,由侵权人承担。车主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车辆挂靠、借用、租赁的,把相关主体一并列上。
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车辆被盗抢期间肇事等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这不影响受害人先拿到钱。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三个提醒:不要接受“先出谅解书再谈钱”,谅解是量刑情节,不是付款担保;不要把所有票据原件交给对方,自己至少留一套复印件;不要按对方口述的“当地标准”算,统一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统计公报为准。
今天能做的下一个动作
结论:今天先做三件事:拿到认定书、查一份统计公报、列一张项目清单。
- 要:向办案交警索取事故认定书,确认责任划分和复核期限。
- 查:找到受诉法院所在省份上一年的统计公报,记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职工月平均工资两个数。
- 列:按上面的表逐项填写,能算出数字的先算,算不出的写明还需要什么材料。
和对方谈的时候可以这样说:“我们按项目谈,死亡赔偿金按统计公报的收入乘年限,丧葬费按六个月工资,被扶养人生活费单独算,保险先赔交强险。”
一句话总结
撞死人的赔偿,核心是三个变量:统计口径、年龄年限、责任比例;把这三样定下来,数字自然出来,不必去猜“一条命值多少”。
延伸阅读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