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肇事:挂靠双方连带责任怎么落
挂靠车辆肇事,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连带赔偿——被挂靠收了管理费就背了全责风险。本文讲清连带的外部效力、内部追偿与挂靠经营的风险管控。
挂靠车辆肇事,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连带赔偿——被挂靠收了管理费就背了全责风险。本文讲清连带的外部效力、内部追偿与挂靠经营的风险管控。
货车司机挂靠公司跑运输,最常见的误会是把挂靠当成"有单位了":挂靠只是借用经营资质,车是你的、盈亏是你的,与被挂靠公司通常不构成劳动关系;但公司招用的司机、或违法转包链条下的司机,用工主体责任照样能追到公司头上。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事故,属于该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全额赔偿,被挂靠单位不能以「只是挂名」为由免责,对外赔偿后可依内部约定向挂靠人追偿。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民法典的明文规定,与被挂靠单位是否收管理费、是否实际经营无关,受害人可以任选一方主张全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