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域保护范围以及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是地下水最脆弱的地带——污染物进去只要几小时就能到达含水层,出来要几十年。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对这类区域单设一条:新建、改建、扩建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建设项目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这是旧法没有的全新条款,也是全节唯一"罚款之外必须拆"的条文。这一篇讲清四个地理概念、结果要件与性质要件的读法之争,以及与环评、水源保护区条款的分工。
法条深读
#行政处罚#企业合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2026-10-29
《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把环保税纳税人圈定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第四条又排除了排入集中处理场所和达标贮存处置固废两种情形。这篇讲清纳税主体的判定逻辑,排进管网的工厂为什么不交税,以及哪些看似免税的情形其实要交。
法条深读
#应税污染物#直接向环境排放#环境保护税法
2026-10-25
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本文讲清纳税主体、应税污染物范围、计税依据与免征情形,以及不缴少缴的后果,并说明排污费已成为历史。
法条深读
#生态环境法典168条#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
202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