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条一千四百八十八字,两家分工,一个「十五日」接一个「十五日」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十六条一千四百八十八字,占正文百分之四十七点五七,接近一半篇幅讲流程。五组:两家分工二百八十字、时间地点期限二百六十六字、比对与特别事项三百零三字、责任与支持一百二十三字、附则五百一十六字。第十四条三款分工——税务收钱、环保测数、政府搭台;第十五条双向信息共享,五项对六项,税务多送一项涉税违法;第十六条二十二字「当日」;第十七条二十八字排放地,条例拆成三类(排放口所在地、固废产生地、噪声产生地);第十八条按月计算按季申报,计算期与申报期拆开,季度税额要逐月套减征档位再加;第十九条两个十五日与真实性、完整性双责任;第二十条比对与复核十五日是整部法的枢纽,「可以」提请、「应当」按复核数调整——数据打架以环保为准。第二十三条转致两部法(征管法与环境保护法),比资源税法多一部。第二十五条三个术语一百八十六字。第二十六条税不免责。第二十七条二百三十六字是授权立法的样板:规定以外、试点、备案三个限定词。另附不申报的三层后果、VOCs 申报的三处特殊设计、六个期限的时间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