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船归这部法管:附则八个定义、三套例外与国际条约优先
海上交通安全法附则这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至第一百二十二条)表面上是术语表和杂项,实际上是整部法律的适用边界表:哪些东西算法上的「船舶」、哪些水域算「内水」、渔船出了事故归渔政还是海事、军事船舶豁免到什么程度、国际条约与本法冲突怎么办、2021 年 9 月 1 日之前的事故适用哪一版。附则最容易被跳过,也最容易在办案时踩坑——比如「船舶」一词在本法、海商法、船舶登记条例里是三个不同范围,8 总吨的小艇在本法上是船舶、在海商法上不是;再比如渔业船舶的登记归渔政、检验归海事,两套手续分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