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条一千五百一十二字,管着一万六千八百亿
《消费税暂行条例》十七条、一千五百一十二个汉字,二〇二五年这个税种收了一万六千八百亿元,占全国税收百分之九点六,排第三,平均每字管十一亿一千一百万元。十八个税种十四个已完成立法,消费税是剩下四个里收入最大的,消费税法草案二〇二六年只列到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预备提请审议」一档。十七条实际分四段:框架三条二百一十七字、算法八条八百五十三字、征管五条四百三十二字、施行一条十字,条均八十八点九字,比增值税法的九十八点四字还短九点五。最长第五条一百七十六字,最短第十七条十字,差十七点六倍。正文自二〇〇九年施行至今一字未改,附表却改了很多次:酒精和汽车轮胎取消,电池、涂料、电子烟新增,化妆品换成高档化妆品。条文只写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三个环节,实际征五个,批发与零售全靠第一条末尾二十个字的授权。它是价内税,所以对税征税:一百元含二十点五元消费税,这二十点五元里又有四元一是按百分之二十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