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条一千六百七十字:九次「可以」,零次「有权」,五条留着「协议另有约定」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条到第八十四条,二十五条一千六百七十字,条均六十六点八,是全书条均最低的一章。「可以」九次、「不得」四次、「应当」十一次,而「有权」零次——全书五次「有权」,这一章一次没有。「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出现五次,落在六十九、七十、七十一、七十二、八十二条。有限合伙人出现三十二次,普通合伙人十三次。这一篇读有限合伙企业这一整章。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条到第八十四条,二十五条一千六百七十字,条均六十六点八,是全书条均最低的一章。「可以」九次、「不得」四次、「应当」十一次,而「有权」零次——全书五次「有权」,这一章一次没有。「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出现五次,落在六十九、七十、七十一、七十二、八十二条。有限合伙人出现三十二次,普通合伙人十三次。这一篇读有限合伙企业这一整章。
GP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 以认缴出资为限——身份可以转换但责任不豁免,LP 干了 GP 的活还可能被"升格"担无限责任。
查账、提建议、表决这些日常参与不丧失有限责任,但对外摆出普通合伙人样子让人误信的,这笔交易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债务先用企业全部财产清偿,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普通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要拿个人财产来还。某个合伙人还多了,超过自己应分担比例的部分,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退伙人对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债务,仍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