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条五百八十三字:十四个「应当」压在一章里,不到四十二字就有一个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至五十八条,无障碍环境章七条五百八十三个条文汉字,是全法九章里最薄的一章,却装了十四个「应当」——平均每四十一点六个字一个,密度全书第一。七条里六条有「应当」,只有第五十七条是零语气。二〇二三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后,这七条的原则规定被七十二条专门规定接了过去。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至五十八条,无障碍环境章七条五百八十三个条文汉字,是全法九章里最薄的一章,却装了十四个「应当」——平均每四十一点六个字一个,密度全书第一。七条里六条有「应当」,只有第五十七条是零语气。二〇二三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后,这七条的原则规定被七十二条专门规定接了过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章五条、第七章七条,合十二条九百二十七字。十二条里七条以「国家」开头,占五成八;五条零语气词条文全部以「国家」开头。全段只有一条「不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排老年人从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无障碍」七次,占全书八次的八成七五。对比家庭赡养章十五条只有一条以「国家」开头,同一部法两章的主语完全相反。
残疾儿童入学被拒的分界是"能否适应普通教育能力":有该能力的普通学校必须招收并提供便利,拒收的可要求行政部门责令招收;完全无法适应的进入特教体系,同样有政府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