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流失谁担责:国资法只给处分和赔偿,禁入五年另算一条线
八条法律责任里,对出资人机构的工作人员给的是处分,对董事、监事、高管给的是赔偿加追缴,交易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资权益的,交易直接无效;因造成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任国企董事、监事、高管,特别重大损失或已被判刑的终身禁入。这一篇只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怎么编、谁来监督、八条罚则各打谁、禁入年限怎么起算。
八条法律责任里,对出资人机构的工作人员给的是处分,对董事、监事、高管给的是赔偿加追缴,交易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资权益的,交易直接无效;因造成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任国企董事、监事、高管,特别重大损失或已被判刑的终身禁入。这一篇只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怎么编、谁来监督、八条罚则各打谁、禁入年限怎么起算。
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造成破产或严重损失并致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构成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之罪;决策失误与失职的界分在程序与审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