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备九条:缺一条都算违规,试用期与合同期限怎么配
劳动合同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列了九项必备条款:单位与劳动者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缺了必备条款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不签书面合同的,从满一个月起算双倍工资。试用期长度与合同期限挂钩,"先试用再签合同"是违法操作。本文把必备条款、试用期配比、常见写法错误讲清,附签合同时双方各要核对什么。
劳动合同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列了九项必备条款:单位与劳动者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缺了必备条款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不签书面合同的,从满一个月起算双倍工资。试用期长度与合同期限挂钩,"先试用再签合同"是违法操作。本文把必备条款、试用期配比、常见写法错误讲清,附签合同时双方各要核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