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农村妇女权益 共 2 篇

女儿出嫁后,村里的地还分给她吗

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收益分配、征地补偿安置、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与男子平等;村规民约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为由侵害其权益。出嫁、离婚、丧偶都不是剥夺土地权益的理由,登记和补偿协议还必须把享有权益的妇女列明。

婚姻家事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妇女权益#土地承包 2026-10-13

离婚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股份怎么分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这个单位,不是夫妻某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像分存款一样直接一人一半。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能分的是承包收益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分红。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收益分配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村规民约不得以离婚为由侵害妇女权益。本文讲清承包权、收益与股权该怎么处理。

婚姻家事 #承包收益#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股份 202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