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合伙期限,合伙人可以随时退伙吗?
可以,但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民法典明确:合伙合同未约定合伙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合伙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还要做两件事:结算并返还财产份额、处理好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债务(对外仍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但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民法典明确:合伙合同未约定合伙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合伙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还要做两件事:结算并返还财产份额、处理好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债务(对外仍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能。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追偿的前提是先把"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算清(按协议、协商、实缴出资比例或平均),并保留清偿凭证。要注意追偿权与债权转让、债务加入不是一回事,不能想当然取得代位权。
民法典给了一套"顺位规则":先看合伙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合伙人协商;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连出资比例都确定不了的,平均分配、分担。特别要注意: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内部约定"亏损与我无关"对外不能对抗债权人。
纠纷核心通常是三件事:员工离职后份额要不要退、按什么价格退、平台有没有权力强制回购。处理思路是"先看协议"——持股协议、合伙协议(平台多为有限合伙)、公司章程与激励方案里的回购与退出条款;约定不明的,按公平原则并参照实缴出资与净资产/评估值确定价格。
有顺序:先按强制性国家标准,再按推荐性国家标准,然后是行业标准;都没有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质量约定不明的,买方并非无标准可依——法律给了一套"补漏顺序"。
要看是谁不续签、以什么条件续签。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支付经济补偿(N);单位降低条件续签、你不同意的,也应支付;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条件续签、你不同意续订的,单位不支付;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的,一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解除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条路。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主张解除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未通知而直接起诉或申请仲裁且被确认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保证期间先看约定;没有约定的,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这个期间不中止、不中断、不延长,债权人必须在期间内采取指定动作,否则担保人彻底免责。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的按实际损失。约定违约金时,法律并不规定统一数额,但以"实际损失"为标尺:约定过低可要求调高,约定过高(通常超过损失 30%)可被调减。网红主播、直播等特殊行业,法院会结合行业特点调整"去泡沫"。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民法典不再要求转让抵押财产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但转让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仍可主张优先受偿。
有意义。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执行——债权不因暂时没有财产而消灭。而且拖得越久成本越高: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实践中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终本不是放弃,一旦发现财产就可申请恢复执行;同时还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
不是。签收只是收货凭证,不等于放弃权利。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在期间内通知卖方;未约定的要及时通知。外观瑕疵应及时提出,隐蔽瑕疵在合理期限内发现即应通知,法律还规定了最长期限。
试用期不是"随意期"。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的,必须证明录用条件明确并已告知、有考核证据、且在试用期内作出决定;辞退理由不成立或未走程序的,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或主张赔偿金。
视为购买。试用买卖中,试用期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未作表示的,法律直接推定其购买。所以"用了不表态"是危险的——想要就要、不想要必须在期限内明确拒绝并留存证据。
原则上不能,除非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有约定的,法院支持,但要结合律师收费标准、当地实际与出借人实际获益来确定合理数额。律师费不属于"其他费用",不受 LPR 四倍限制;诉讼费则由败诉方负担。
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先协商,协商不成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从其规定。价格是否合理,主张的一方要举证,单方面定价很难被采信。
最长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可以续订,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订立时就约定"20年到期再续20年"来规避上限的,不被支持。
不一定。担保责任的范围首先是"看约定"——可以约定只在特定财产范围内担保,也可以约定只担保本金不担保利息。没有约定时,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而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的,按一般保证处理,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法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可以。重整期间,经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也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重整期间担保权暂停行使,但为维持经营发生的共益债务可以随时清偿,这往往是企业"救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