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金融消费 共 72 篇,第 4 / 5 页

荐股群带单亏损:非法荐股与诈骗的界分

无资质荐股收费违规可要求退款,编造虚假平台吃掉本金构成诈骗应报案;两条路的分界在"平台和资金是不是真的",报案笔录与转账凭证是关键。

金融消费 #诈骗#非法荐股#荐股群 2026-10-22

场外配资合同无效:亏损与利息怎么分担

证券公司之外的任何场外配资合同一律无效;无效后约定利息与分成不受支持,亏损原则上自担,但配资方控账户致无法止损或主动招揽的按过错赔偿。

金融消费 #合同无效#过错分担#场外配资 2026-10-22

基金代销平台误导展示:责任分担与维权路径

代销平台把高风险基金按"热销""低风险"展示、隐藏回撤数据,违反适当性与信息披露义务;管理人、代销平台按过错分担赔偿责任。

金融消费 #平台责任#适当性义务#基金索赔 2026-10-22

融资融券被强平:平仓时点与损失的争议处理

强平不是券商想平就平:未按约定通知、未到约定维持担保比例即强平、平仓时点明显异常扩大损失的,券商要赔偿;争议焦点全在合同条款与通知记录。

金融消费 #保证金#融资融券#强制平仓 2026-10-22

券商挪用客户资金:三方存管下的责任与赔偿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依法单独立户、严禁挪用;发生挪用的可向券商索赔,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按规则偿付,账户异常要第一时间查证留痕。

金融消费 #投资者赔偿#挪用客户资金#证券公司 2026-10-22

特别代表人诉讼:股民集体索赔怎么参与

特别代表人诉讼"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投保机构当代表人代表全体受害股民起诉,胜诉判决及于全体权利人,散户零成本搭车索赔。

金融消费 #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集体索赔 2026-10-22

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起诉条件与损失怎么算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致投资者损失的应予赔偿;索赔要满足重大性、交易对应、损失因果三项,损失按买入均价与基准价差额计算,时效三年。

金融消费 #因果关系#信息披露#虚假陈述 2026-10-22

基金经理老鼠仓:投资者索赔的条件与路径

基金经理利用未公开信息先为自己或亲友交易,属法律明令禁止的老鼠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索赔关键在处罚决定与损失因果。

金融消费 #老鼠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基金索赔 202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