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外卖骑手撞倒,对方说「我在送单,你找平台」,平台说「他是众包,不是我们员工」。来咨询的人里,问「员工撞人能不能只告公司」的最多,这篇讲透。这类推诿的核心是一个问题:谁是用人单位,事故是不是在执行工作任务。2024 年 9 月 27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十五条把两头都写清了:劳动关系下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致害,用人单位担责;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同样适用。本文讲清怎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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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这三个要点

关键结论
  • ① 用人单位担责: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的其他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害,受害人请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应予支持。
  • ② 不看名义看实质:劳动关系的认定看用工管理、报酬支付、业务归属,不看合同名字叫「合作协议」还是「劳务协议」。
  • ③ 个体工商户也适用:小餐馆、小作坊的从业人员致害,同样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担责。
  • ④ 能不能告员工:一般只告用人单位即可;员工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用人单位赔偿后可向其追偿。
  • ⑤ 「执行工作任务」的判断:是否在授权范围内、是否为了单位利益、时间地点与工作是否关联。
  • ⑥ 边界:个人之间提供劳务致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承揽人致害(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不适用本条。

一、条文原文

法条依据

二、认定要件表

要件判断标准举证材料
要件一:用工关系存在劳动关系或其他执行工作任务的关系工资流水、工牌、派单记录、考勤、社保
要件二:执行工作任务行为在授权范围内、为单位利益派单截图、工作时段、行驶路线、客户地址
要件三:致害事实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事故认定书、病历、损失凭证

平台经济下最常见的抗辩是「他是众包骑手、个体户,跟我们没关系」。这时候要穿透看:谁派单、谁定价格、谁考核、谁处罚、谁提供装备。控制程度越高,越接近用工关系。若确属独立承揽,则按承揽规则处理,定作人只在选任、指示有过错时担责(第十八条)。

三、被告怎么列、钱怎么拿

首选只告用人单位:责任财产更充足,判决执行也更现实。若不确定用工关系是否成立,可以把用人单位与实际侵权人一并列为被告,由法院认定。员工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醉驾、无证驾驶、逆行闯红灯)的,公司赔偿后可追偿,但这是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事,不影响受害人受偿。

四、边界与误区

  • 误区一:「签了合作协议就不是员工」。形式不决定实质,管理与从属性才是关键。
  • 误区二:「下班路上撞人公司也要赔」。上下班途中一般不属于执行工作任务,除非是单位安排的事务。
  • 误区三:「公司赔了,员工就不用管」。员工可能面临内部追偿,构成犯罪的自担刑责(第十七条)。
  • 不适用:个人之间帮工、雇工(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装修、安装等承揽关系(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但定作人有过错的另担)。

一句话总结:员工执行工作任务撞了人,只告公司就够了,法院支持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一样适用。关键是把「用工关系」和「执行工作任务」两件事的证据做扎实,别被一纸「合作协议」挡住。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用工管理证据、派单记录与事故材料,咨询执业律师后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