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喝酒出了事,同饮的人要不要担责?要担责,但必须有过错,不是一桌人平均分。法律上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要让同桌的人赔,得先说清楚他到底错在哪儿、这个过错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绝不能因为"坐在一起喝了酒"就一律要求赔偿。
同饮者责任是过错责任,不是无过错责任。存在强行劝酒、明知对方醉酒未劝阻其驾车、未尽安全护送安置义务等过错的,才可能担责,并按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承担按份赔偿责任。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可减轻侵权人责任,经营者违法售酒则是独立的责任线。
一、同饮担责的"过错"到底指什么
共同饮酒本身是正常社交,不产生法律责任,但饮酒会降低人的判断和控制能力,共同饮酒后同饮者之间就产生一种基于先行为的注意义务。常见的过错有四类:强行劝酒、灌酒,尤其是对方表示不能再喝时仍相劝;明知对方身体不宜饮酒、正在服药或已醉酒,仍劝其继续喝;明知对方已醉酒,却没劝阻其驾车、骑车,也没安排代驾或护送;酒后未尽安全护送、妥善安置义务,放任其独自离开。这些行为还要与损害有因果关系,才可能构成侵权。反之,礼节性敬酒、对方自行饮酒且同饮者已尽提醒照顾义务的,通常不构成过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责任形态是按份,不是连带
即便认定同饮者有过错,责任也不是"一人出事全桌赔"。除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应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承担连带责任外,同饮者之间一般按各自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承担按份责任:过错重、原因力大的比例高,反之则低。
下面这个指导性案例既涉及经营者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也涉及同饮者的按份责任划分。
三、受害人自身有过错,可以减轻责任
共同饮酒出事,受害人往往也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例如,明知自己酒量有限仍敞开喝、明知酒后不能开车仍执意驾车,都属于自身过错,会相应减轻同饮者和经营者的责任。如果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四、经营者违法售酒是独立的责任线
除了同饮者,卖酒的经营者也可能是责任主体。指导案例227号确立的规则是:经营者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并供其饮用,导致损害风险增加并造成损害后果的,违法售酒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要依法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这条责任线和同饮者的责任并列,不相互替代。
此外,酒吧、餐厅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以及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安保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担责,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担责,未尽义务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五、遇到这类纠纷怎么办
如果你是受害方,重点是固定证据:聊天记录、监控、同桌人陈述、送医记录、血液酒精检测等,用来还原谁在劝酒、谁在放任、有没有劝阻驾车。如果你是被告一方,重点则是证明自己已尽提醒照顾义务,或损害主要由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相关延伸参考:多人共同实施侵权责任怎么分担、受害人自己也有过错,赔偿能打折吗、第三人造成的损害赔偿由谁承担。
常见问题
一句话总结:同饮者担责的前提是有过错并与损害有因果关系,责任形态是按份而非连带;受害人自身有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经营者违法售酒、未尽安保义务则是独立的责任线。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