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涉税服务人员,对信用积分、信用等级和执业负面记录有异议的,可在信用记录产生或结果确定后12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复核。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涉税服务人员对税务机关拟将其列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辩理由,向税务机关申请复核。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怎么办理?本篇按《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梳理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渠道与时限,并附2026 年新旧口径差异与相关事项内链,供办税人员对照操作。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时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对信用积分、信用等级和执业负面记录有异议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对税务机关拟将其列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有异议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渠道: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场所) 报送材料: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 事项分类: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

一、什么情形要办

· 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涉税服务人员,对信用积分、信用等级和执业负面记录有异议的,可在信用记录产生或结果确定后12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复核。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涉税服务人员对税务机关拟将其列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辩理由,向税务机关申请复核。

二、要报什么资料

要准备的材料
  • 必报资料**
  • · 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1份

三、怎么办:渠道、流程与时限

跟着做
1

备齐资料

按上节清单逐项核对(共 1 项),需要提交纸质件的提前复印;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登录渠道

首选 电子税务局 线上办理;线上无法办结或属于特殊情形的,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3

提交申请

线上提交或窗口递交申请信息与附报资料。

4

税务机关办理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予以办结。

5

办结反馈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对信用积分、信用等级和执业负面记录有异议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6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对税务机关拟将其列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有异议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留存办理结果备查。

7

后续衔接

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办理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本事项涉及的资料按规定年限留存备查。

四、新旧法差异(2026 口径对照)

新旧法差异
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
2025-12-31 前旧口径纳税信用按 A、B、C、D 四级评价,年度评价指标得分 90 分以上为 A 级;D 级纳税人受到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多方面限制
2026-01-01 起新口径2026 年起实行"纳税缴费信用"口径,评价范围从"纳税信用"扩展至纳税缴费信用(含社保费、非税收入缴费信息);A 级纳税人激励措施扩展,信用修复渠道更加畅通(可申请修复的情形与时限进一步明确);对 D 级纳税人依法实施失信约束(《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相关公告)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
2025-12-31 前旧口径税务师事务所由省级税务机关实行行政审批(行政登记)管理
2026-01-01 起新口径《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8 号)确立"实名制管理+信用评价+风险管理"新框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实行实名信息采集,业务信息按次/按期报送,信用积分与信用等级管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则相应调整(《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增值税计税期间与申报期限
2025-12-31 前旧口径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以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2026-01-01 起新口径计税期间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取消了 1 日、3 日、5 日;以十日、十五日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季度计税仅限小规模纳税人和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增值税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五、审核要点与易错点

注意避坑

资料:申请人对相关资料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相关附件收藏纠错纠错提交 要点:0 要点:二维码扫描你可能关注的换一换 ★ 2026 新口径提示:涉及增值税的申报期限、起征点与进项抵扣,自 2026-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施行后按新口径执行,详见下文"新旧法差异"小节。

常见问题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去哪里办?

主管税务机关。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多久能办完?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对信用积分、信用等级和执业负面记录有异议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对税务机关拟将其列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有异议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线上提交且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般可即时办结。

办这个事项收费吗?

不收费。

需要带什么资料?

共 1 项: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

办完后还要注意什么?

按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按期申报;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等关联事项的,按对应指南另行办理(见文末相关事项内链)。

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是什么?

申请人对相关资料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相关附件收藏纠错纠错提交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 本篇法条依据分两级:以下 2 条已与本地法规库全文逐条核对(标注 ✓);其余为文号/章节级引用,只列依据、不摘原文。
  •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英文名称为Tax Service Credit,缩写为TSC)按照从高到低顺序分为五级,分别是TSC5级、TSC4级、TSC3级、TSC2级和TSC1级。税务机关对涉税服务人员采取信用积分和执业负面记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用记录,建立累积信用积分激励机制,并为其提供自身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下载服务。税务机关根据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信用情况采取激励和约束措施。(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二条:二、完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复核机制(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对信用积分、信用等级和执业负面记录有异议的,可在信用记录产生或结果确定后12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复核。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包容审慎原则,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作出复核结论,并提供查询服务。(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对税务机关拟将其列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辩理由,向税务机关申请复核。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包容审慎原则,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作出复核结论,并提供查询服务。(三)税务机关应当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申请复核提供电子税务局等便利化途径。(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设定依据(文号引用)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十一条;该文件暂未收录本地法规库,本篇仅列明设定依据,不引用原文)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第十五条;该文件暂未收录本地法规库,本篇仅列明设定依据,不引用原文)
  • > 以上法条已逐条与本地法规库全文核对,条文内容一致;引文中"……"为省略部分,全文见本地法规库。
  • > ★说明: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渠道与时限,源自 12366 办税指南"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事项(2019-10-31 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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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怎么办? ·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怎么办理? ·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怎么办理? ·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终止怎么办理?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报送怎么办理? ·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报送怎么办理? · 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报送怎么办理? · 如何查询增值税发票真伪?(12366热点解读 H001) ·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如何计算?(12366热点解读 H002)

一句话: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按"主管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对信用积分、信用等级和执业负面记录有异议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对税务机关拟将其列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有异议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收费"办理,资料齐、走线上、按期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