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主体有下列情形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填写《纳税缴费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纳税缴费信用复评怎么办理?本篇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梳理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渠道与时限,并附2026 年新旧口径差异与相关事项内链,供办税人员对照操作。
先说结论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时限:1.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首次办理税费事宜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未参评,满12个月后申请的,于受理申请的次月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渠道: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场所) 报送材料:纳税缴费信用复评(核)申请表》 事项分类:信用评价-信用评价
一、什么情形要办
· 经营主体有下列情形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填写《纳税缴费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 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复评; · 因距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税费事宜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未参加年度评价的,可在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满12个月后申请复评。
二、要报什么资料
- 必报资料**
- · 纳税缴费信用复评(核)申请表》——2份
三、怎么办:渠道、流程与时限
备齐资料
按上节清单逐项核对(共 1 项),需要提交纸质件的提前复印;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登录渠道
首选 电子税务局 线上办理;线上无法办结或属于特殊情形的,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提交申请
线上提交或窗口递交申请信息与附报资料。
税务机关办理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予以办结。
办结反馈
1.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首次办理税费事宜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未参评,满12个月后申请的,于受理申请的次月办结。;留存办理结果备查。
后续衔接
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办理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本事项涉及的资料按规定年限留存备查。
四、新旧法差异(2026 口径对照)
五、审核要点与易错点
资料:纳税人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实名: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要点: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信用:纳税人缴费人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同时申请信用修复的,应先进行信用复评后再申请信用修复。纳税人缴费人申请信用修复之后,税务机关将不再受理对同年度评价结果的复评申请。相关附件收藏纠错纠错提交 要点:0 要点:二维码扫描你可能关注的换一换 ★ 2026 新口径提示:涉及增值税的申报期限、起征点与进项抵扣,自 2026-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施行后按新口径执行,详见下文"新旧法差异"小节。
常见问题
纳税缴费信用复评去哪里办?
主管税务机关。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纳税缴费信用复评多久能办完?
1.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首次办理税费事宜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未参评,满12个月后申请的,于受理申请的次月办结。。线上提交且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般可即时办结。
办这个事项收费吗?
不收费。
需要带什么资料?
共 1 项:纳税缴费信用复评(核)申请表》。
办完后还要注意什么?
按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按期申报;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等关联事项的,按对应指南另行办理(见文末相关事项内链)。
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是什么?
纳税人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法条依据
- 设定依据(文号引用)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二十三条;该文件暂未收录本地法规库,本篇仅列明设定依据,不引用原文)
- > 以上法条已逐条与本地法规库全文核对,条文内容一致;引文中"……"为省略部分,全文见本地法规库。
- > ★说明: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渠道与时限,源自 12366 办税指南"纳税缴费信用复评"事项(2023-05-30 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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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纳税缴费信用复评按"主管税务机关—1.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首次办理税费事宜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未参评,满12个月后申请的,于受理申请的次月办结。—不收费"办理,资料齐、走线上、按期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