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白话解释:单位给员工“发福利”本身不违法,但如果发的是国有资产,还以单位名义集体分掉的,就可能触碰刑法。这里追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先说结论
本罪主体是单位,针对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标准依据法释〔2026〕6号:2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为“数额较大”。
量刑档次一览
| 情节 | 门槛 | 法定刑 |
|---|---|---|
| 数额较大 | 私分国有资产2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 数额巨大 | 私分国有资产200万元以上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特定款物 | 私分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 | 按“数额较大”处罚 |
| 特定款物(巨大) | 私分上述特定款物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 | 按“数额巨大”处罚 |
“单位名义”和“集体私分”是关键
本罪有两个关键词:一是“以单位名义”,二是“集体私分给个人”。它表明这不是个人偷偷把钱装进口袋,而是单位层面作出的决定,把国有资产分给单位成员。也正因如此,法律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数额看总额,不看个人分了多少
注意:本条中的“数额”,指集体私分的总额,不是个人实际分得的数额。依据法释〔2026〕6号,私分国有资产2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2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如果私分的是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门槛更低,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即按“数额较大”,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即按“数额巨大”。
①旧标准“立案10万元”(出自高检发释字〔1999〕2号)已被法释〔2026〕6号取代,不得再写“10万元”。 ②此处“数额”指集体私分的总额,不是个人实际分得的数额。 ③本罪主体是单位,被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象限于国有资产,与私分罚没财物适用不同规定。
单位发福利为什么会被追刑责?
关键不在“发福利”,而在于以单位名义把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
数额按个人分得的算,还是按总数算?
按集体私分的总额计算。私分国有资产2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2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私分罚没财物和私分国有资产是一回事吗?
不是。私分国有资产针对的是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的主体限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对象是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适用另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句话:以单位名义把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20万元以上即“数额较大”,追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相关情形还可参阅贪污罪与单位受贿罪。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