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他人财产,损失金额怎么算?基本规则是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市场价格难以反映损失的按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如果侵害的是人身权益并因此造成财产损失,则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二者都难以确定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一般规则是"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时点、确定价格,尽量用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衡量财产损失;

② 市场价格不适用时用"其他合理方式"——没有市场价格、或市场价格明显不能反映实际损失的,可以按修复费用、重置成本、贬值评估等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③ 侵害人身权益致财产损失有专门规则——按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

④ 都难以确定时由法院酌定——损失和获利均难以确定、双方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⑤ 证据决定算法能否落地——购买凭证、维修估价、鉴定评估、收益流水等,是选择计算方式的依据。

一、一般规则: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这条规则包含两个要点:

一是"损失发生时"。 计算损失的时点原则上锁定在损失发生之时,而不是事后再择高价或低价。这既避免因事后价格波动放大或缩小赔偿,也让计算基准相对确定。

二是"市场价格"。 对于有活跃市场、同类物有公开价格的财物(如常见商品、车辆、设备等),优先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损失金额。通常以同类物品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的市场价格作为参照。

二、市场价格不适用时:其他合理方式

现实中的财物千差万别,"市场价格"并不总能直接套用。法律因此允许"其他合理方式"。实践中常见的有:

要准备的材料
  • 修复费用——财物可以修复的,以使其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的合理修复费用计算;
  • 重置成本——财物毁损、无法修复且无直接市场价格的,可参考重置同类物品的合理成本,并考虑使用年限与折旧;
  • 价值评估——价值较大或专业性强的财物,可委托评估机构出具价值或贬值评估意见;
  • 收益损失——财物被侵占期间本可获得的合理收益,需结合可得利益举证;
  • 其他合理方式——如参考交易习惯、同类物近期成交价格等;
  • 票据与凭证——购买发票、合同、转账记录等,是还原价值的重要基础。

需要注意,"其他合理方式"并不是随意估算,而是要能说清依据、可以核算,并接受对方的质疑与法院的审查。

三、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另一套规则

如果侵害的不是财物本身,而是人身权益(如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等),并因此造成了财产损失,计算规则有所不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法院起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这一规则在肖像被擅自商用等情形中较常见:权利人可以主张自己因侵权减少的收入,也可以主张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两者都难以证明时,由法院结合案情酌定。肖像被擅自使用的索赔思路,可参阅肖像被他人擅自使用,怎么索赔;隐私被泄露等情形的索赔,可参阅隐私被他人泄露,可以要求赔偿吗。

四、实践中常见的几类财产损失

真实案例

情形一:车辆、设备被损坏。 一般按修复费用计算;报废无法修复的,参考重置成本并扣除折旧。

情形二:货物、商品被毁损。 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可结合进货凭证、同类商品行情佐证。

情形三:财物被侵占、占用。 除返还财物外,占用期间的合理收益损失也可能被纳入。

情形四:因人身权益受侵害导致收入减少。 属于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按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的获利计算,难以确定时由法院酌定。

情形五:物被他人损坏后价值下降。 即使修复,也可能存在贬值,贬值部分可结合实际评估主张。

五、计算损失要固定哪些证据

注意避坑

三点提醒:① 先固定损失时点——损失发生时间直接影响"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的取值,保全现场照片、维修记录、报警记录等;② 保留原始凭证——发票、收据、合同、转账记录是计算的基础,缺失会增加举证困难;③ 避免重复计算——修复费用、贬值损失、收益损失之间可能有交叉,主张时要说明口径,防止被认定为重复主张。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常见问题

财物被损坏,一定按市场价赔吗?

原则上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能够修复的,实践中多以合理修复费用为基础。没有市场价格或市场价格不能反映实际损失的,可以按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损坏的东西买不到了,怎么算损失?

可以参考重置同类物品的合理成本,并结合使用年限、折旧等因素;价值较大的,可委托评估机构出具意见,由法院结合证据认定。

侵害肖像权、名誉权造成损失,怎么计算赔偿?

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两者都难以确定、双方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只有收据没有发票,能主张损失吗?

可以主张,但收据的证明力相对有限。建议结合转账记录、合同、证人证言、同类商品行情等其他证据,共同证明财物的价值与损失金额。

一句话总结

侵害他人财产,损失金额一般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市场价格不适用时按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二者都难以确定、协商不成时由法院酌定。无论哪种算法,购买凭证、维修估价、评估意见、收益流水等证据,都是让计算结果站得住脚的关键。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