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罪,一句话:在重大信息公布前"抢跑"买卖股票,即使亏了钱,成交额够大也构成犯罪。这个罪不要求赚到钱——"避免损失"同样算数。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两类主体:①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董监高、控股股东、监管人员等);② 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包括知情人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敏感期内与知情人联络接触且交易明显异常、又无正当信息来源的人。 立案追诉线(2022 年立案追诉标准(二)):获利或者避免损失 50 万元以上;或证券成交额 200 万元以上;或期货占用保证金 100 万元以上。获利 25 万/成交额 100 万以上,同时属于知情人实施、出售信息、曾被刑事追究或两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等情形的,同样追诉。 量刑: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按法释〔2012〕6号,成交额 250 万/保证金 150 万/获利或避免损失 75 万以上)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什么算"内幕信息"

  • 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重组、并购、大额定增、业绩重大变化、重大合同、高管变动等。
  • 敏感期:内幕信息形成至公开的期间。公开之后交易,不构成本罪。

哪些"打听消息"会出事

行为风险
董事长配偶在重组消息公布前重仓买入近亲属交易+时间吻合,典型内幕交易
敏感期内与知情人吃饭、通话后立即买入联络接触+交易异常,可推定非法获取
把消息"转告"朋友让其代买明示、暗示他人交易同样是犯罪行为
注意避坑

三个提醒: ① 亏钱也构成犯罪——成交额或保证金达标即可入罪,亏损只影响"获利或避免损失"这一项的认定。 ② "听到消息"要说清来源——从公开渠道获知再交易没问题;从私人渠道获知的,交易异常就可能被推定为非法获取。 ③ 不知情的管理层也有合规义务——上市公司董监高在窗口期买卖自家股票,既可能违反证券法行政处罚条款,达到标准的会进入刑事程序。

我在公司听同事说起要被收购,买了股票算吗?

如果该信息尚未公开且属重大事项,你属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买入达到立案标准即构成犯罪;"只是听同事说"不影响定性,只影响量刑。

内幕交易亏了 20 万,还追吗?

会。证券成交额 200 万元以上、或属于知情人实施等情形下,即使亏损也达到追诉标准;"没赚到"只是量刑情节。

把消息告诉家人但没让买,算犯罪吗?

泄露内幕信息本身即为本罪行为方式之一;家人据此交易的,两人分别或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句话:抢在信息公开前交易,是资本市场的高压线。相关情形还可参阅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怎么认定与骗取贷款罪怎么认定。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