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主要是四类: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此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的商品,也可以不适用。要特别注意:这个"例外"有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法定四类例外: ① 定作商品——按你的要求专门做的; ② 鲜活易腐——生鲜、鲜花等; ③ 拆封的数字化商品——音像制品、软件等; ④ 交付的报纸、期刊。 兜底例外:性质不宜退货 + 购买时确认,两个条件都要满足。

一、先分辨"哪类商品"

要准备的材料
  • 【判断的四个动作】
  • 看是不是法定四类:定作、鲜活易腐、拆封的数字化商品、报刊
  • 看是否"性质不宜退货":如贴身衣物、拆封的食品等,需有正当理由
  • 看下单时有没有"确认":经营者是否在显著位置提示并经你确认
  • 看"商品完好"标准:合理拆封查验、试穿一般不影响"完好"
  • 看平台规则:平台规则不得低于法律给你的权利
  • 留好凭证:下单页面、聊天记录、商品照片、快递单

二、想退货怎么走

跟着做
1

确认时间

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提出。

2

说明理由

无理由退货不需要说明理由,但商品应保持完好。

3

提交申请

通过平台或直接联系商家提出退货申请。

4

保留商品完好

仅做必要查验,不要影响二次销售。

5

寄回并留证

按约定方式寄回,保留快递单与寄件视频。

6

遇拒绝维权

商家以"性质不宜退货"为由拒绝的,要求其举证。

三、真实案例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6-07-2-088-003 · 案号 (2022)京0491民初22729号 · 北京互联网法院

裁判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包括"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和"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经营者仅证明其已就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规则征得消费者同意,但不能证明相关商品属于"根据性质不宜退货"的,不能排除"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规则的适用,以避免经营者以格式条款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法定权利。

给你的启示商家单方标注"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不算数。想排除你的退货权,商家既要证明该商品性质上确实不宜退货,又要证明你在购买时确认过;只满足一条,就不能排除你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注意避坑

三个提醒: ① "下单页写了不支持退货"就成立——错,还要看是否"性质不宜退货"; ② "拆了包装就不能退"——不准确,合理拆封查验一般不影响"完好"; ③ "商家说了算"——不对,平台规则不得低于法律给你的权利。

拆封检查过算不算"商品不完好"?

一般不算。为查验商品而进行的合理拆封,不影响"商品完好"的认定。

内衣、口红这类能七天无理由退吗?

要看是否属于"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并经你购买时确认,商家需就两点举证。

生鲜坏了能退吗?

鲜活易腐商品属法定例外,但若已变质损坏,可按质量责任另行主张。

定作的家具能退吗?

定作商品属法定例外,一般不能无理由退货;但有质量问题的可主张质量责任。

商家让我承担全部运费合理吗?

无理由退货的运费一般由消费者承担,但商品有质量问题的应由商家承担。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句话: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例外是"四类法定 + 一个兜底"——兜底要同时满足"性质不宜退货"和"购买时确认";商家单方标注不成立,拆封查验也不影响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