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孕妇流产或胎儿死亡,能不能主张赔偿?先给结论:能,但要先分清楚“赔的是谁”。孕妇本人因此遭受的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可以依法主张;至于胎儿本人能否主张死亡赔偿金,要以现行法律关于胎儿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为准,通常不能简单等同于自然人的死亡赔偿。下面按两个层次分开说。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孕妇本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张。 ② 流产给孕妇及其家庭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③ 若流产或事故造成孕妇器官功能受损、影响生育能力,应尽早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据此主张残疾赔偿金。 ④ 胎儿本人能否主张死亡赔偿金,要区分“死胎”与“出生后死亡”:前者通常缺乏直接依据,后者可按自然人处理,实践中裁判存在差异。

因事故导致胎停流产,为怀孕支出的费用能不能索赔?案例库给出了肯定答案: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4-07-2-374-002 · 案号 (2023)渝05民终6558号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规则受害人通过试管婴儿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怀孕后因交通事故导致胎停流产,请求侵权人赔偿其前期支付的辅助生殖技术医疗费用的,人民法院依法应予支持。

给你的启示为怀孕已实际支出的辅助生殖等费用,若因事故导致胎停流产,属于可以主张的财产损失——关键是保留好缴费凭证与就诊记录。

一、孕妇本人的损害,按一般伤者主张

交通事故中孕妇受伤,赔偿范围和普通伤者一样,法律有明确列举: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孕妇为保胎、治疗所花的医疗费,休养期间的误工费,流产后的护理费、营养费等,只要能提供病历、票据、医嘱等证据,都可以向侵权方主张。这些属于常规赔偿项目,可参阅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误工费、护理费这样算。

二、流产的精神损害,可以主张抚慰金

流产不同于一般外伤,往往给孕妇及家庭带来明显的精神痛苦,这部分损害也可以依法主张。依据是民法典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是否达到“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多少,法院会结合过错程度、怀孕周数、事故后果、是否影响生育等因素综合把握。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确定,可参阅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确定。

三、影响生育功能的,尽早做伤残鉴定

如果事故或流产导致孕妇器官功能受损、生育能力受影响,就可能构成伤残。此时应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再据此主张残疾赔偿金。鉴定做早了伤情未稳定、结论可能偏轻,做晚了又可能影响举证,建议在专业意见指导下把握时机。

四、胎儿死亡能否主张死亡赔偿金:要区分情形

这是最容易混淆、也最需要谨慎的部分。法律对“胎儿”的态度是有条件的,核心在民法典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这一条:

把握这条要抓住两点:一是法律只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形下,才把胎儿“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二是胎儿娩出时即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死亡赔偿金是针对“造成死亡的受害人”即自然人而言的,因此胎儿在母体内死亡(死胎、流产)的,由胎儿本人主张死亡赔偿金通常缺乏直接依据。这类主张能否成立,实践中裁判并不统一,须结合过错、因果关系、鉴定结论等具体认定。

需要区分的另一种情形是:婴儿活着出生后才因本次事故受伤并死亡,此时其已是自然人,亲属可以按“造成死亡”主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项目,可参阅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家属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法律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注意避坑
  • 分清“赔的是谁”:孕妇本人的损害按人身损害赔偿主张,胎儿本人的死亡赔偿须以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为前提,二者不能混谈;
  • 证据是关键: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医嘱、鉴定意见要留全,精神损害和因果关系都需要证据支撑;
  • 谨慎对待“胎儿死亡赔偿金”:现行法下通常缺乏直接依据,能否主张存在个案差异,起诉前先咨询专业意见。

一句话总结

一句话:交通事故导致孕妇流产或胎儿死亡,孕妇本人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以及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主张,影响生育功能的还可做伤残鉴定;胎儿本人的死亡赔偿则要以其民事权利能力为前提,死胎情形通常缺乏依据。

延伸阅读: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确定、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家属可以主张哪些赔偿、遗腹子能继承吗?胎儿预留份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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