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是必须做的吗?查出疾病医院会告诉对方吗——先给结论。婚检不是结婚登记的强制前置条件。登记机关不会因为没做婚检就不予登记;但法律明确规定了婚前保健服务,鼓励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主动参加。至于医院会不会告诉对方:检查结果涉及个人隐私,医院一般不随意告知他人;但在检出「指定传染病处于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处于发病期内」等法定情形时,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并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同时要记住一点: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一、婚检是强制的吗?

结论:不是强制,但法律提供了这项服务。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
  • 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 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 (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 (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 (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从这一条可以看出:婚前保健服务包括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和医学检查三部分,它们是服务,不是行政强制。所以「不做婚检就不能领证」是不成立的。但婚检的价值很实在——它能提前发现可能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让双方在知情的基础上作出安排。

二、婚检查什么?查出问题怎么处理?

结论:查三类疾病,特定情形应提出医学意见。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
  •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 (二)指定传染病;
  • (三)有关精神病。
  •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九条
  • 第九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也就是说,查出指定传染病处于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处于发病期内,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双方应当暂缓结婚。注意这里是「暂缓」——不是永久禁止,等状况变化后可以再作安排。

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情况

结论: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十条
  • 第十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这一条的表述很关键:「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也就是说,在这类法定情形下,不是只告诉一方,而是向双方说明。这也是「医院会不会告诉对方」这个问题的法律答案所在——法律要求在特定情形下让双方都知情,但这不是随意的信息披露,而是基于法定情形的专业告知义务。

另外要说明:除上述法定情形外,一般的检查结果属于个人隐私和健康信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会也不应当随意向对方或者第三人披露。具体如何操作,以医疗保健机构的规范和当地规定为准。

什么程度算“未如实告知”?法院给过一个很具体的标准。案例库有直接裁判: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5-07-2-018-001 · 案号 (2023)渝05民终6314号

裁判规则婚姻一方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在结婚登记前仅告知另一方其患有抑郁症、未告知具体病情或者隐瞒疾病严重程度的,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的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患病情况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给你的启示这条裁判把“未如实告知”的边界划得很细:不是只有一句不说才算隐瞒——只说了一个较轻的诊断、没有说明具体病情,或者隐瞒了疾病的严重程度,同样可能构成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后果是另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患病情况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这也从反面说明了婚检和如实告知的意义:与其事后被撤销婚姻,不如在登记前把影响结婚、生育的重大疾病讲清楚。

四、隐瞒重大疾病,会有什么后果?

结论: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两个要点:第一,如实告知是法定义务,患重大疾病的一方要在结婚登记前告诉对方;第二,撤销婚姻有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一年再提,可能就不被支持了。什么是「重大疾病」,法律没有一一列举,实践中由法院根据疾病的性质、对婚姻生活的影响等具体判断。

要注意:撤销婚姻和离婚是不同的。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关系(涉及财产、子女的,另有处理规则)。所以如果属于被隐瞒的一方,要尽快咨询专业人士、及时行使权利。

五、几个常见疑问

  • 没做婚检,领证会有障碍吗? 不会。婚检不是登记的前置条件,具体材料要求以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为准。
  • 婚检是免费的吗? 很多地方为准备结婚的男女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具体项目和是否免费,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公布为准。
  • 对方拒绝做婚检,我该怎么办? 婚检不能强制。如果对方持续拒绝、你又对重大疾病风险有疑虑,可以沟通协商;不要通过非法手段去获取对方的病历或者健康信息。
  • 婚后才发现对方隐瞒疾病,还能撤销吗? 可以主张,但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并且要准备能够证明「对方在登记前已患病且未如实告知」的证据。

一句话总结

一句话:婚检不是结婚登记的强制条件,登记机关不会因未婚检而不予登记;检查结果属于隐私,医院一般不随意告知对方,但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以及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等法定情形,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并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在登记前如实告知,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相关内容还可参阅隐瞒重大疾病可以撤销婚姻吗?、未告知重大疾病,婚姻能被撤销吗?与跨省通办后,异地怎么办理结婚证?。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