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先说结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这是一条最低门槛,不是「必须结婚的年龄」——晚婚不影响效力,但没到这个年龄就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即便办了也可能构成婚姻无效。
先说结论
法定婚龄(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周岁」怎么算(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计算;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即生日当天仍未满,次日起才算满。 结婚要登记(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到婚龄的后果(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未到法定婚龄是婚姻无效的三种法定情形之一(另两种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无效情形消失后不再支持(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十条):当事人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谁可以请求确认无效(解释(一)第九条):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利害关系人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一、22 和 20 只管「结婚」,不管「成年」
很多人会把婚龄和成年混在一起。其实这是两条独立的线:
| 事项 | 年龄门槛 | 依据 |
|---|---|---|
| 成年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十八周岁;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 结婚 | 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 |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
也就是说,十八周岁的人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合同、处置自己的财产,但还不能结婚;反之,婚龄也不改变行为能力的判断。
二、未到婚龄结婚,会有三种走向
① 没办登记就共同生活——不成立婚姻关系,双方是同居关系;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各自名下的财产按出资、混同等情况认定,解除同居关系时也不走离婚程序。子女仍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② 办了登记但未到婚龄——构成婚姻无效;婚姻当事人或者未到婚龄者的近亲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③ 起诉时双方都已到龄——无效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这个障碍是可以随时间「自愈」的。
三、真实案例
裁判规则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维护我国法律规定的婚姻登记秩序。婚姻法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制的规定,是基于双方存在法定身份关系而进行的保护;夫妻关系解除后共同生活期间,双方财产不能比照婚姻法当然认定为共同共有。在同居生活期间登记在一方名下财产的归属,人民法院应在审查出资、财产混同等情况后进行认定;家庭生活开销、共同子女抚养费等费用的共同承担,不能当然导致同居期间各自名下存款的混同。
给你的启示这条案例讲的是没有合法婚姻关系时的财产规则: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前提是存在法定身份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或者婚姻已经解除后继续共同生活,不能套用「婚后所得共同共有」,而是按出资、混同等情况个案认定。共同生活、共同开销,不等于财产自动混同。
裁判规则因他人冒名而作出的结婚登记行为,登记对象明显错误,登记内容客观上无法实现,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应当确认为无效行政行为;对「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无效行政行为,确有可能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救济。
给你的启示这条案例提醒的是登记环节本身的风险: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使用真实身份;被冒名登记的婚姻,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请求确认登记行为无效,而且这类「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无效确认不受起诉期限限制。登记材料上的人证不一时,要留好证据。
四、三个提醒
① 婚龄是硬门槛——未到年龄办不了登记;通过伪造年龄取得的登记,可能构成婚姻无效事由,还可能涉及证件违法。 ② 没登记就共同生活,财产风险自己扛——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出资、登记、混同情况决定归属;大额财产建议保留出资凭证。 ③ 无效情形会「自愈」——未到婚龄的,一旦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就不再能以此为由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男 22、女 20 是按生日当天算还是第二天算?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因此生日当天尚未满周岁,次日起才算满。
没到婚龄但办了酒席、生了孩子,算夫妻吗?
不算。完成结婚登记才确立婚姻关系;未登记的共同生活属于同居关系,但所生子女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未到婚龄结婚,谁可以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利害关系人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双方都到龄了,还能以「当时没到婚龄」为由确认婚姻无效吗?
不能。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没领证共同买房,分手时怎么分?
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按出资、财产混同等情况认定归属;共同开销与共同承担的抚养费,不能当然导致各自名下存款混同。
被冒名登记了结婚怎么办?
因他人冒名作出的结婚登记属于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可通过行政诉讼请求确认登记行为无效,确有必要救济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句话:法定婚龄是男不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早于二十周岁,生日次日才满周岁;未到婚龄属于婚姻无效情形,但起诉时已到龄的不予支持;未办登记共同生活的不成立婚姻关系,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婚姻无效的具体处理,可参阅什么情况属于重婚?会承担什么责任?;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门槛,可参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怎么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