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转走老人账户里的钱,构成什么罪?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给出的答案是盗窃罪:保姆高某某用虚假身份「小杨」通过中介入职,成为失能独居老人李阿婆的住家保姆,借代购日用品的机会取得老人的微信转账密码,一年多时间里多次转走钱款共 30 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 6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3 万元。

⁠​‌​‌​​‌​‌‌‌​‌​‌​‌‌​​​​‌‌​‌‌​​‌‌​​‌​​​‌‌​‌​‌​‌‌​​⁠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这不是骗吗」?她确实「骗」了身份、「骗」了密码。但刑法上看一个行为是诈骗还是盗窃,关键不在「有没有骗」,而在钱是怎么被拿走的。

关键结论

三句话说清: ① 诈骗要求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自愿处分」财产;本案老人不知道、也没有要把钱给她的意思,保姆是拿着密码秘密转走,符合盗窃。 ② 30 万元已经达到盗窃罪「数额巨大」档,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6 年 6 个月在这个区间内。 ③ 家政公司或中介明知、应知身份虚假仍介绍,或属员工制用工的,可能另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退赔与民事赔偿不能重复受偿。

一、案件经过:假身份、真密码、30 万

2024 年 6 月左右,高某某通过中介,以虚假身份「小杨」入职,成为失能独居老人李阿婆的住家保姆。她有过盗窃前科,也有吸毒史,但这些背景在入职时没有被查出。

入职后,她借帮老人买日用品之便取得微信转账密码,多次将钱转入自己微信,用于还债和花销,累计约 30 万余元。

事情的暴露很偶然。2025 年 11 月底,远在国外的家属回来探望,整理老人手机时发现银行卡有 3 笔合计 3.2 万元的蹊跷转账。保姆解释其中 1.2 万元是工资、2 万元是老人自愿给的「奖励」,退款 2 万元后被辞退。她竟又私自联系锁匠上门撬锁,谎称身份证落在屋里,锁匠察觉异常报警。直到家属梳理老人微信账单,才发现从 2024 年 11 月起账户持续向她转账,总额超过 30 万元,随即报案。

二、为什么是盗窃,不是诈骗

诈骗罪的基本构造是:欺骗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核心是「被害人自己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和动作」。

盗窃罪则相反:行为人违反被害人意志,秘密转移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

本案中,老人并没有「要把这 30 万送给她」的意思,也不知道钱被转走。保姆取得的是微信转账密码——这是「处分财物的工具或者信息」,不是老人作出的处分决定。她拿到密码后在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一次次转账,符合盗窃的构造。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6-02-1-221-001 · 案号 (2023)吉06刑终76号 ·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规则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被害人处分财物的工具或者信息后,在被害人无处分财物的意愿且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和占有被害人数额较大以上财物的,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给你的启示这段要旨几乎是为本案写的:骗密码不等于骗钱。只要被害人没有「把钱给你」的意思,行为人拿着密码、验证码偷偷转走,就是盗窃。反过来,如果老人是被话术说动,自己点了「转账」、输了密码,那才可能往诈骗上靠。

在人民法院案例库核验 ↗

那「假身份入职」本身呢?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及《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的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本案以盗窃罪判处,说明司法机关是按在案证据、按主行为定性,没有另行追究身份问题;但这不意味着「用假身份入职」没有法律后果,它至少是家政行业必须堵上的漏洞。

三、30 万,为什么判到 6 年半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把盗窃罪分成三档:数额较大的,三年以下;数额巨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的,十年以上或无期(条文见文末)。

30 万元,在绝大多数地区已经达到「数额巨大」档,法定刑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法院最终判 6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3 万元,同时考虑了退赔部分钱款、认罪等情节。为什么不是更重或更轻,要看当地对「数额巨大」的具体标准、退赔比例、是否取得谅解、有无前科。

对家属来说,刑事判决之外还有追赃退赔:判决会责令退赔,但被告人往往没有足额财产,家属可以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执行;另行起诉的,不能就同一笔损失重复受偿。

四、家政公司、中介要不要担责

中介制:家政公司只负责介绍,保姆与雇主直接建立劳务关系。中介的义务是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介明知或应知保姆身份虚假、有盗窃前科仍介绍的,家属可以主张赔偿。

员工制:保姆是家政公司的员工,公司派她上门服务。这种情况下,她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至于「平台制」——平台只做信息撮合、不参与管理的,责任要看它对身份核验、背景审查有没有尽到合理义务,不能一概而论。

注意避坑

三个提醒:① 不要把支付密码、银行卡密码告诉保姆、护工,哪怕对方看起来很可靠;② 给老人的账户开通动账提醒,子女定期核对流水,大额转账设二次确认;③ 请保姆尽量走正规机构,核验身份证、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在合同里写明身份虚假时的解约与赔偿条款。

五、已经出事了,家属怎么做

跟着做
1

先止损

立即修改老人所有支付、银行、社交账号的密码,关闭免密支付,解绑不必要的银行卡;把余额转到安全账户,保留流水。

2

固定证据

微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聊天记录、保姆身份信息、中介合同与介绍记录,全部截图或导出。

3

报案并同步追赃

以盗窃报案,向警方提供转账明细和身份线索;同时向家政公司、中介发书面函件,要求提供入职审核材料。

4

评估民事索赔

中介或家政公司存在审核过错的,另行主张赔偿;注意与刑事退赔衔接,避免重复受偿。

老人自己把密码告诉了保姆,还算盗窃吗?

算。告诉密码不等于同意转账。只要老人没有作出「把钱转给她」的处分意思,保姆私自转账就是秘密窃取;密码只是她实现窃取的工具。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一句话:骗你入职、骗你密码,都不等于骗走你的钱;钱是在你不知情时被转走的,法律上就是盗窃。 盗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见盗窃罪;诈骗与盗窃怎么分,见骗来的和偷来的:诈骗罪与盗窃罪怎么区分;请保姆、装修工出事的责任划分,见个人劳务责任;保姆虐待老人孩子的刑事边界,见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怎么认定。


作者:赵跃律师(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品牌:律师教你怎么做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公开报道与现行法律进行普法分析,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