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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丢失被盗必须立即报告:三个部门各管一段,一条罚则五万到五十万

放射源丢失、被盗,法律上直接构成辐射事故,不是普通财物丢失。法典第一千二百条对「不按规定报告」配了五万到五十万的罚则,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三家按职责分工。义务源头是第六百二十八条第一款末句,配套条例要求「立即」报告——没有几个小时的宽限期。

法条深读 #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生态环境法典 2026-10-29

放射性的五项日常义务:两万起罚,逾期就从罚款转成限制生产

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罚五项管理性义务:标识标志、安全保卫制度、单独存放、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培训。罚格两万到二十万,是本节最低的一档;但逾期不改正的后果不是加罚款,而是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五项义务分别对应第六百一十条、第六百二十八条、第六百二十五条、第六百零八条两段,其中第六百二十八条有四组义务,只有第一组落在本条的处罚范围内。

法条深读 #行政处罚#职业病#生态环境法典 2026-10-29

没有排污许可证就不许排污:分类管理、申领条件与重罚标准

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确立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无证不得排污,第一百七十五条按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与影响程度实行重点管理与简化管理分类,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证排污最高罚一百万元并可责令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甚至移送拘留。本文逐条讲清这套制度的门槛与后果。

法条深读 #排污许可证#无证排污处罚#生态环境法典174条 2026-10-24